三芒星星 wrote:她原先是開一家檳榔攤...月入約8萬我跟她商量把店頂給別人、來幫我工作我一個月要在這對母女身上花6萬左右 解決方案:1.每月給薪水8萬, 其他女友自理;2.花錢幫女友買回原先的檳榔攤, 等女友經營恢復到月入8萬後, 談談未來該如何相處及權利義務~
吃過了就嫌這是正常的但是夫妻之間開門.起床就開始需要用錢今天我是覺得是你覺得用到你的錢但用在你覺得沒必要支出的地方一個月16萬畢竟也是努力賺來的相愛容易相處難有時候買一個值得就夠了要是自己無法敞開心就算換一個 換N個結果都會一樣坐下來好好跟老婆談談現在的狀況真的對於錢的花用有意見這個好談因為談了也會發現雙方對未來會不會有共識那時候她也會衡量該不該繼續下去畢竟錢還是掌握在你手上不是嗎?
如果把女友當作是你的員工,原先她有一份八萬元的工作,她過來幫你工作,你是不是應該付她八萬元的月薪,而你的收入有沒有因為她的幫忙,增加八萬元?小孩的支出原本是以女友的薪資來支付,現在由你來支付這些費用,是不是要從這個女友的薪資扣除?你的不滿應該是費用、薪資兩頭扣的結果。小孩是無辜的,如果關係要走下去,一定要接納小孩存在這件事。
三芒星星 wrote:我覺得很困惑、請有...(恕刪) 最一開始本就不該要她把店頂掉。=我年輕時是都不看檳榔攤漂亮正妹。現年老 我發現所有人都不看 反而我都死命的看。(因為真的不錯看 正妹)我不買檳榔。 也大概知道很多檳榔族, 其實就是為了把檳榔攤小姐,或去打屁個幾句。大概也知你應該受不了自己女友要跟那些男的‧‧‧醬聊天。
噢,這些問題在一開始都不存在,在沒有你叫人家把店賣掉之前, 人家一個月80000塊賺得好好的。現在搞成這樣子, 月不敷出 的事情都和你沒關係, 都是孩子的外婆不好好顧孩子的關係, 孩子的外婆竟然和你要10000塊的保母費真是該死。三芒星星 wrote:我的點在於、現在開...(恕刪)別在說什麼我不負責任之類的話這些問題在一開始都不存在因爲孩子是外婆在帶!
三芒星星 wrote:因爲我每個月要在那個孩子身上花4萬左右幼稚園學費、月費、媬母費、還有雜七雜八的錢就是指帶小孩去吃喝玩樂所衍生出來的錢在加上我女朋友的車貸、她的零用錢我一個月要在這對母女身上花6萬左右 我常在這邊跟大家講在啪啪啪 在交往前 在最一開始大家還是將畢生 所有缺點 都一五一十講清楚。能真正相互包容 接受 再談後續。往往這世間上的人 最一開始看還美美的 還沒好好享用過, 當然很多層面都會同意。"久了", 什麼都得到後‧‧‧ 又開始出現正常男人都會有的心態。=其實你自己一開始也該知道 不是親生孩子,你本就沒那樣的心態能照顧,或能相處。最一開始時,應該本就不該交往。 (但人性就是 還是要去走一遭,再有你目前這心得。)=我說的是理論值! (我就是會將所有缺點都講給人家知道。所以,我是個處男。大部份人都會隱瞞自身所有缺點,所以 他們都有無數個可以推倒過!) 有時理論值 實際值, 良心, 這些邏輯 我還是沒辦法完美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