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星芸 wrote:
有其他資產是決定平...(恕刪)
放心…不管是平分or分1/20…只要有一個人不簽…那棟房子是賣不掉的…
所以能一直傳下去~
但最好的方式…還是用錢去跟姑姑買回來!
產權所有人只要一多…事情日後就很難解決…
多給下一代麻煩而以…
所以…如果有心要傳家…
就用「足夠」的錢…去跟姑姑談…
只要跟財產有關的…很容易搞到撕破臉…
所以如果要談買下姑姑的所有權…要有多出一點錢的打算…
分財產通常最考驗人性!但人性也通常最經不起考驗!
咩第智 wrote:
分家產真的會是很尷...(恕刪)
小優尼斯 wrote:
遺屬部分預立遺囑要...(恕刪)
淡紫小草 wrote:
是滿脆弱的,不過我...(恕刪)
淡紫小草 wrote:
要是我跟一般大多數男性對大筆遺產很上心的話,
現在的家,
恐怕早散了.....
不是每個傳統家庭的獨長子都願意放棄自身權利的。
淡紫小草 wrote:
畢竟談到財產,
覺大多數人都很現實。
(我以前甚至地契、身分證、印章都交給父母,跟他們說想賣就賣,賣得錢給他們。)
淡紫小草 wrote:
是滿脆弱的,
不過我家到我這輩基本上不會出這事情,
因為我早跟我父母提過,
要我放棄繼承的時候只要說聲,
我會馬上抽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