丟丟銅 wrote:
現在她已經跟那位男生在一起了,目前還是保持聯絡關係不過沒那麼密切了,(但是她說我在她心中也是很重要的人,但不到愛的程度,也不願意看到我受傷所以會繼續跟我保持聯絡(朋友關係)),是真的嗎?
昨天跟我說她月底沒錢吃飯,錢拿去買演唱會門票了,我也匯兩千給她,希望她沒餓著。我會不會太傻?
字很多,我直接看最後,覺得你真是見鬼的好傻好天真
丟丟銅 wrote:
我們聊天吃飯的過程也很愉快,也有一些打鬧說笑整個過程就很開心。很快的第二次見面我們就發生了關係
丟丟銅 wrote:
我本人(33歲)女生(21歲)
後來仔細看一下內文,其實你一點也不傻
1.你跟小你12歲的女生%%了
2.別人還在追她,你就跟那女生%%了
丟丟銅 wrote:
她坦白另外還有追求者在追她(26歲男)
現在她已經跟那位男生在一起了
你知道傻的是誰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