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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榮民怎都會在醫院遇到一個陸籍看護?

我同意大部分的人都知道這個陽謀,這些都是老先生的財產,他要丟到海裡我也沒意見。但跟中國籍配偶登記後,老先生只要腿一伸,你繳的稅金就要養她們一輩子,其中有些人還會每天在西門町舉著五星旗,叫罵台湾人,隨時準備喜迎敵軍屠城,你ok, 我才不ok。

喔,繳稅季節又快到了。

realakito wrote:
有些人在那邊說甚麼...(恕刪)
台灣的也會啊,我鄰居有遇過,之前鄰居是個七十幾歲的獨居阿公(喪偶),他是去某素食自助餐廳消費過,裡面有個台灣中年婦人跟他搭上,跟他來他家,久了變成同居人,平常會跟阿公講話聊天,或是幫忙阿公打掃家裡。

阿公有個兒子,他跟他兒子長期處不好。那個中年婦人可能知道這件事,她跟阿公相處久了,總會想要人家的財產。我只知道後面阿公去世了,阿公的兒子跑回來把那個女的趕走,之後鄰居一直都是那個阿公的兒子在住。

覺得是人不要為了一時的曖昧感情,造成自己家庭失和。

阿兔5932 wrote:
老婆阿公九十五了,...(恕刪)
這世上什麼人都有,為遺產專嫁老人的屢見不鮮,這類貪他人錢財的無情人因果循環最終也是落得同樣下場。
臨老入花叢,下場應該都很慘,悲哀。
這種就是專門薛老榮民的老手阿,叫你阿公小心啦點,不要中計了
桃園八德榮家一堆
專門來騙老北北錢
50歲大陸大媽 會嫁給90歲的

光老公就嫁5個了

一人決策小組 wrote:
我也聽過領半俸領到死!!!


例如嫁五個老榮民都死,是領半俸乘於五嗎?

不然一直嫁,是想要老榮民的所有遺產是嗎?(恕刪)


領月退終身俸的軍公教人員,死亡後配偶可以續領"半俸"!

但只要再婚,就失去了領半俸的資格了,所以連"X2"都不可能了,不用說"X5"了!

再者,現在也已修改了續領半俸的相關規定,包含了:

1.配偶須年滿55歲.

2.死亡前兩人的婚姻關係需存續十年以上.

所以,這些"收屍隊"沒用了,除非十年前就開始策畫了!......
妻子可以領半俸領到死. 政策要改有上限 跟保單一樣.
過4年了,現在更新一下狀況,阿公行動不便,現金都給她管理,一筆土地也給她,最近一直吵錢不夠用,真的用看護費一個月6萬來算,說要一個月在多給她現金3萬,原本退休俸都給她管理,不想給她,4月底說就說身體狀況不好要去大陸養病,5月底要去,我們就請了一個外籍看護,幸運很快就請到人,她也去大陸都還沒回來,退休俸還是她在領,中間都只有用line跟阿公聯絡..這才是高招,老人家高興就好了,又不能說她其實在找下一個目標,不知道有沒有回大陸…
騙錢的人也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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