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久的話 好歹對男人心態有點基本洞悉
女人沒有行房的義務
夫妻有 但法律上就算丈夫也不能強迫妻子行房
當你不想做 就不需勉強自己做
就算你說男友性慾特別強
那麼身為女友的你 可以選擇:
1. 分手
如果你無法接受因此分手 那麼就只好接受
2. 他可能會出去外食 去用買的
性這種事因人而異 但“性慾強”(這也是每個人定義不同)
的男生如果是男子漢大丈夫,好紳士, 就會懂得憐香惜玉
會控制當下自己的性慾 根本不可能會因此生氣 更別說發脾氣了
會有這樣的反應 其實以上網友的回應, 你該警惕了!
一句話:好男人不會有這樣的反應
上一次是你不想做 他發飆
以後如果是你生理期來 他精蟲衝腦的時候
請問該怎麼辦?
坦白說
女人如果無法從一段親密關係享受到性的美好與被尊甕
以及被疼愛的照顧與溫暖 還需要這段感情做什麼?
以許多本版男性思維來看的話
女友就是free sex, 外面不乾淨還要花錢
很多男人不是因為愛 是因為要免費性才找所謂的女朋友
更多男人找老婆為了free sex 繼續當媽寶 有人幫他們煮飯洗衣生小孩
這種服務根本請不起佣人哪!
拉拉靜 wrote:
第一次發文,可能排板會有點亂⋯
跟男友交往快兩年,半年前才開始跟他同居(他自己的房子,只有我跟他)
一開始便知道他性欲強
可是這半年內曾經有一次本來答應他晚上睡覺前可以愛愛,可到了時間後我又因爲心情不是很好便拒絕他了⋯⋯
結果⋯吵了起來,吵很兇。
他一直覺得我已經答應為何又說話不算話?!
那天為了不想再繼續爭執下去,我跟他說:那我搬走吧。
然後拿了包包就走出門,當時已經凌晨三點多。走出去沒多久他就騎車追出來。我見旁邊有超商便走了進去⋯
他就在超商裡面繼續跟我吵,發生肢體衝突,搶我的包包準備拿他家的鑰匙。
當時我哭著跟店員說幫我報警⋯
後來還是讓他拿走⋯因爲心好累
他離開前還丟了一句:里瞪企哄x(台語)
然後做了一件讓我覺得很扯的事!
他把我的全部東西打包,約四大袋黑色垃圾袋、三個紙箱子
然後打電話把我媽吵醒、接著開車到我家樓下把全部東西都丟在管理室⋯那時已凌晨四點多
這件事情後我心裡又多了一個疙瘩⋯
怎麼能在半夜把長輩吵醒???
直到前幾天他提議一個禮拜一次或兩次,我拒絕答應!
他問我有什麼其他想法,我說想不到。
硬要我想的話那就是
1:我搬出去自己住
2:分手
我讓他選,他選了2。
因我覺得性愛是順其自然的,且因那次的事情後,我沒辦法忘記!所以有時候會不想讓他爬上來。
他說我固執、鑽牛角尖、事情都過去幾個月了。
真的是我太固執嗎?
我該怎麼辦?
他今年36歲
才36
這點最卑微要求都得不到
放生吧, 別耽誤雙方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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