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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34歲了,為什麼找30歲的小鮮肉?

30歲,都被高中生叫大叔了,還小鮮肉咧。
同樣差4歲,34歲跟30歲不會差太多,可是20歲跟16歲在生理、心理各方面卻是差很多,其中的差異你大概無法體會。

wujs2005 wrote:
妳34歲了,為什麼...(恕刪)
所以呢,不可用歲數衡量鮮肉是吧...
30歲是小鮮肉?????????????????????????????
你也只大4歲..
你如果大他10歲以上才適合稱呼他小鮮肉吧?
但一般標準不都是20幾歲才是小鮮肉嗎?
男人5~60歲了,為什麼還想找18歲的女孩?

問這種問題你不覺得沒意義嗎...
我覺得老少配挺好的 不管是男大女小 還是女大男小
一個獲得了肉體上的滿足 一個獲得精神上的滿足
等到一方老死 繼承了配偶遺產後 也是找年輕的來作伴
就這樣循環下去...

年輕的少奮鬥好幾年 年長的又找回了年輕的感覺
拜託醫美那麼發達,很多公眾姐姐還是屌虐30歲的
50歲交個18歲....你和小孩感情真好
總之弱智一堆自己要小心
座倉長被殺害....55歲還那麼弱智
開電不賺錢想辦法騙錢又殺害債主
聰明點的就去爬樓梯雷殘賺300多萬
Elizabeth chloe wrote:


男生不會承認事實...(恕刪)


一群男權主義之間
有一朵女權主義綻放

同樣地,有金權的長輩們,
無論性別,大家都對準了二十歲的年輕肉體!
但最終結果其實都是差不多。

日劇《我不是不能結婚,是不結婚》
也有小鮮肉的情節。
0926414414 wrote:
我覺得老少配挺好的 ...(恕刪)


沒什麼好與不好
有些人要交換資源
也是他們的自由

生活在多元的世界裏
如同看動物頻道,
總有各種不同生物都在同一生態圈
總有各自有各自行為表現

若就把大家看成不同星球的人
然後互相尊重不同
但不要妨礙也不要干涉

wujs2005 wrote:
妳34歲了,為什麼...(恕刪)
我20多年前交往過一個女友大我11歲,只要兩人心靈與肉體契合就夠了,而且差4歲很多嗎?
34配30剛好而已....
聾子聽啞巴說瞎子見鬼 wrote:

我20多年前交往過...(恕刪)


然後,你拋棄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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