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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不成 下一步該如何進展.....

如果沒再婚打算 就沒有在孩子成年前非離不可
至少能避免兩個小孩分開 各自帶養跟沒手足沒兩樣
大人的問題 不要影響孩子
在孩子面前 別把妻子當仇人或透明人
她們會看在眼裡 對孩子身心很不好
媽媽願意多陪伴女兒 這是好事 沒必要互相較勁
家用既然你全付了 你沒必要再付給她零用錢
多存點錢 孩子日後只會有更多的花費

很多人會覺得報警沒什麼
也許那就是你的底線
但是千萬不可家暴
我特別登入來回覆樓主,你知道多少女人想要離婚,但忍耐等小孩18歲,沒有監護權問題以後才離嗎?

如果沒有想再結 (再娶的對象很難對孩子視如幾出的),就等孩子18歲吧,夫妻如室友即可。

不為什麼,只為了孩子。

當然,如果是家暴,那就不要忍,速離。
現在結婚真的是高風險的事情

天外小兔兔 wrote:
你就乾脆一點搬走,小孩帶走自己照顧:...(恕刪)


這會被告綁架吧

我覺得就開始各過各的
不要給家用也不要給女方任何金錢
家務自己做
自己付養育女兒的費用
就把女方當室友就好了
LLLLLEEEEE wrote:
衝突不斷,女方就報警處理,
因為報警處理讓我覺得沒辦法與女方繼續生活下去。


敢問樓主,您多次強調堅決想要離婚的原因,是由於該次衝突後找警察來

請問您為什麼警察來會成為確定離婚的引爆點?是警察說了什麼?還是覺得家事被外人介入?或其他原因?

有沒有可能先化解眼前這個最強烈的不滿呢?

如果真不行,建議您試一個辦法,離婚協議先不簽,但是生活模式一步一步朝著您想要的方向前進。先分居,小孩撫養也先照期望方式試運行一下,等雙方都覺得切實可行,再去簽字不晚

有些人離婚是心懷怨恨,覺得不想示弱或被人看扁;有些人是真的無法共同生活,只想要分開。如果您是後者,不妨步調慢一點,也讓對方有時間適應改變後的日子,克服恐懼,或許更能達到您想要的結果

當然,也不排除再給彼此一次回頭的機會,加油!
這種女人早點離一離也好,屎尿一堆
動不動就吵吵鬧鬧,顧小孩有意見,不顧小孩也有意見
煩都煩死了

支持樓主離婚

LLLLLEEEEE wrote:
我的背景,37歲,...(恕刪)


很怪的離婚理由?
不是外遇,不是家暴,也不是婆媳關係。

對你來說,家庭是甚麼?一個有愛的地方?還是監獄?
感覺你只是想逃離監獄。

是在逃避甚麼?
直接找法院最快了 該怎麼判 就怎麼判
LLLLLEEEEE wrote:
我的背景,37歲,雙...(恕刪)

個性不合又談不攏離婚
現在小孩住的地方房子是誰的名字?
如果是樓主大的,就小孩住在原來的地方,太太也住。
你在附近租一個小坪數或套房。
就近排時間一星期幾天輪流回家照顧和小朋友互動,或者就近可以帶到租的地方走走看看。讓太太知道小孩在附近住的地方生活走動。
夫妻先有個冷靜距離空間,也不影響小孩原本的生活環境學區。
說不定有了距離美,又不太遠的距離感。小孩慢慢長大,爭吵的事情慢慢改善,夫妻感情又回溫了又或者小孩長大夫妻交集變少了。談離婚時,可能就沒像現在小孩小這階段那麼難談。
我很好奇回的人有在看文章嗎?

左一句為了小孩,右一句好好溝通

樓主老婆就是不照顧小孩了,對老公沒愛,對小孩沒愛

不離要幹嘛?

我覺得樓主就給贍養費,當作是女方生小孩應得的

算一下合理範圍,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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