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漿1838 wrote:
我和先生都年過50膝...(恕刪)
感覺老公是想要第二春說。
覺得趕快保住自己部分的資產。
或者協議離婚,一人一半。
樓主水水50歲還好啦,我媽媽的朋友,胖胖的,但很愛打扮。很會找活動參加。行情超好的。
有離婚,喪偶,單身榮民都追求她。她也離婚,又結婚,伴老了過世,她又很多人追求,找到新對象交往。
所以呀,年齡不是問題,在於會不會打扮,活不活潑什麼的。
如果我50歲,老公講一大堆理由,就是想要第二春。會成全他,離婚財產一人一半。
然後看緣分,說不定找到離婚或喪偶有子女的男生。然後會關心他們和小孩,培養親子感情基礎。再收養另一半的小孩,疼小孩,讓小孩知道以後後媽如果走了,他們都是我的孩子。會和他爸爸一樣繼承我的財產。我們也是一家人。
米漿1838 wrote:
我和先生都年過50...(恕刪)
既然有錢 那他的煩惱都不是煩惱
一、有錢可以請看護照顧,或是去住比較舒適的安養院,如果真的有較嚴重的疾病,包個醫院的單人病房住久一點,沒有什麼做不到的,有沒有孩子不是重點,重點是怎麼運用你們的財產。
二、處理國外的房地產這種應該要請專業人士去處理,一樣是花錢就能完成了,就看你們願不願意花而已。
雖然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妳老公可能別有用心,但我想還是不要去猜測人心比較好,只是徒增更多爭吵和煩惱,
既然他有這樣的擔心,那就想辦法解決問題,除了上述說的外,也可以考慮請個管家(此人由你去找),
如果真的想要有孩子,領養是一種方法,或是考慮代理孕母,這方面只要講好孩子出生後就跟生母無任何關係,
基本上還是可以保有你先生的孩子,而且不會有感情糾葛。
以上供參考
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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