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歐小姐 wrote:
去年在聯誼認識一位二春的男生,交往中不知道他早有婚外情的同居女友,當然這中間他們也一直有性關係⋯⋯
說來荒繆,我明知道他是同居中還跟他繼續往來,因爲他同居女友是婚外情,必須兩邊跑,所以我跟他也算偷偷往來
去年也因爲他同居女友劈腿甩了他,所以他也就跟我在一起,雖然知道他並不是真的愛我
最後我們去公証,也做了試管,很順利的我懷了孕,這孩子也是我要的,其中醫藥費他一毛錢都不願意花
相處了這段期間,因為不愛我他對我吝嗇愛計較,我覺得沒感情的夫妻相處起來真的很累很苦,他可以照顧他女友都10萬10萬的給,對我一毛錢都不願意,我心已死,想想,離婚過自己的生活,可憐肚子的孩子,但是單親也不是不好,一個不愛妻子的男人,孩子也不會快樂
妳的狀況和我公司一位女同事很像,當初好傻好天真想用肚子裡的娃兒逼婚,沒想到渣男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聽到要當爸爸,直接不
認帳,火速請調去大陸,每個月只肯付8000元撫養費;渣男父母嫌棄女方條件不佳,也不肯讓她進門。
每月不到4萬元的薪資,扣掉房租、媬姆費、生活費,女同事馬上從小資OL淪為貧窮單親媽媽,天下適婚女性,眼睛睜亮、引以為
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