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議快刀斬亂麻。以斷絕後患,離婚吧,但是你絕對要爭取到小孩的監護權。
有了監護權,你能好好安排女兒的教育,但是你女兒的媽媽仍可來探視她。或是偶而接她過去住。
女人如果變了心,是很難挽回的。就如同前二天有一位女尼與喇嘛發生婚外情被抓包,那女的還幫喇嘛求情,叫她老公別告那喇嘛,讓他繼續去弘法。但她卻沒想到摯愛著她的老公心中的感受。
男人像狗,在外面玩累的,還懂得回家,對家人忠心,但是女人像貓,被人拐了,就跑了,不容易回頭。
你解決當前的問題,但是你不知道他們倆相聯繫的情絲,這情絲你是看不見的。
況且發生這種事,彼此心中都會有疙瘩,已經不會像以前那麼甜蜜與自然了,與其如此,不如讓彼此自由吧。
你才一個女兒,很好解決的,只要你多花一些心思,以及請你父母、兄弟、姊妹多幫忙。我想你應該能克服這些問題的。
加油吧,不會每天下雨,總會出太陽的。把女兒照顧好,把自己事業搞好。如果有機會,找個真心愛你&你女兒的好女孩結婚吧。
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當然,我也不想鼓勵人的心中總是充滿了仇恨,但,人一旦犯了錯,就得付出代價,我也不認為和解是個好方法,對付這種人渣,就是要讓他這輩子都背上外遇的罪名,我就是不爽這種人,要是我是樓主,我會讓對方後悔做果這種蠢事,刑事要告並附帶民事賠償,加油,把失去的全部討回來,免的一輩子都受這種鳥氣,建議找個專打婚姻官司的律師,好好討論看看吧...
Jonathan
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慘忍,這道理我懂,
誰知道六個月追訴期過了,他會不會反咬我一口?
雖然我跟禽獸已經和解了,和解金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分六個月匯到我戶頭,民事不告了。
刑事部分保留法律追訴權,只是雙方都已經承認通姦事實的筆錄還在警察局,還沒送出。。
這六個月內,我準備慢慢玩死這個王八蛋,就如同之前他們玩死我一樣,我只是反客為主罷了!
至於老婆,我還是心軟,各位大大也許沒有經歷過這種事......
但是至少女兒的每月生活費一半要他出,他不能離婚後身邊又沒小孩,就這樣快樂逍遙吧?
至於那張床,我不睡了,昨天就到客房去睡還反鎖,但還是失眠,又吃了安眠藥才入睡。
各位大大很厲害,一猜就猜中他們的單位,恩,那還是請各位大大不要聲張,
以免和解金我拿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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