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onica Feng wrote:我告訴他我還是在乎也喜歡他,他也說他在乎我也還是喜歡我,只是他說他覺得很累,因為我們真的每天都能吵。...(恕刪) 我猜不超過18歲吧....感情年齡也算一直強調在乎跟喜歡然後每天都能吵,小事都能吵...這是喜歡個鳥??就像一些渣男怨女吧因為我真的很愛你,所以我天天打你,打你是因為在乎你反之...我願意天天被你家暴,這是因為我愛你在乎你這種的,沒救了....
提分手前,很明顯你們幾次的溝通出現問題,妳前男友已疲乏,或是不想再處理。妳接受與對方結束關係,自己的界線要分清楚(恢復到朋友關係,不能有親密行為)而不是對方有需求,妳就滿足他,同時會不會妳也享受其中呢?若妳想要復合,想想每逢你們吵架的原因是什麼? 雙方如何解決? 參考專家或是書籍如何處理的。學會後再找對方談談。若妳想要結束,逐步減少對方的邀約,並拒絕親密接觸。同時去發掘新的興趣與交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