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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的行為⋯求救


Veronica Feng wrote:
我和前男友在一起其...(恕刪)


要將你轉職為砲友

恭喜

Veronica Feng wrote:
我告訴他我還是在乎也喜歡他,他也說他在乎我也還是喜歡我,只是他說他覺得很累,因為我們真的每天都能吵。...(恕刪)


我猜不超過18歲吧....感情年齡也算

一直強調在乎跟喜歡
然後每天都能吵,小事都能吵...
這是喜歡個鳥??

就像一些渣男怨女吧
因為我真的很愛你,所以我天天打你,打你是因為在乎你
反之...我願意天天被你家暴,這是因為我愛你在乎你

這種的,沒救了....
Veronica Feng wrote:
我們以朋友身分見面的時候我們還是跟以前差不多會抱會親但是沒有滾床單


能會抱能親之後.. 接下來就能滾床單..
看妳的反應..沒拒決就是可以..
真的會有人想看簽名?
你的意思是

有持續上床的行為才是男女朋友

抱抱親親都不算?
備胎+1

他會帶妳去一堆朋友場,代表妳外型還不錯讓他有面子
這前男友也滿渣的,都主動分手了,還吊著妳、不斷讓妳保持希望
算了啦~
趕快去找新的,不要浪費時間在渣男身上
提分手前,很明顯你們幾次的溝通出現問題,妳前男友已疲乏,或是不想再處理。

妳接受與對方結束關係,自己的界線要分清楚(恢復到朋友關係,不能有親密行為)

而不是對方有需求,妳就滿足他,同時會不會妳也享受其中呢?

若妳想要復合,想想每逢你們吵架的原因是什麼? 雙方如何解決? 參考專家或是書籍如何處理的。學會後再找對方談談。

若妳想要結束,逐步減少對方的邀約,並拒絕親密接觸。同時去發掘新的興趣與交友圈。

Veronica Feng wrote:
我和前男友在一起其...(恕刪)


你父母知道你這樣作賤自己嗎?
妳自己才有毛病吧,在裝什麼糊塗?
分手後還抱還親?還給前男友當玩物
目前只是砲友未満而已
看來應該是妳自己想復合
否則還有必要再見面?

Veronica Feng wrote:
嗯⋯補充一下,其實...(恕刪)</blockquote
so 是你有求於他啊,
要馬改,要馬分
你的標題應該也能改成
"你這個前女友的行為是什麼吧???"
想想自己在幹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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