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已經一年又六個月(因為是去年初)
從看到那張到辦完兩個禮拜結束
知道我情況的人多半都是叫我離
結果我都忍下來
想不到視對方先忍不住
經過衡量我已對小孩衝擊最小的狀況去處理
小孩沒讓他知道(但久了應該也清楚).父母沒明說
然後搬出去同一棟大樓找房間租
每天晚上都可以去找小孩.然後帶小孩去鬼混一小時
假日可以有一天小孩跟我睡一晚過一天
如果當初在處理離婚這件事情撕破臉的話
可能就沒有辦法有這麼彈性跟小孩相處的時間
這過程中該說唯一的後悔處是沒爭取小孩共同監護權
小弟布洛格.歡迎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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