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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這嚴肅的問題, 請求支援

房子是結婚後我買的,我後來過戶給她的.
TO: ceylon9 ,
謝謝回覆!
我說過了,還有很多原因,不想細述,你也沒仔細看我的內容.
我這篇也不是要來探討誰對誰錯!
不過你說的我會參考.再次謝謝!
為什麼沒有工作的女人會想離婚?
離婚以後,她靠什麼生活?

ceylon9 wrote:
她照顧家裡,請把該...(恕刪)

總是會有像你這種人浮出來耶,
看了就令人很火大!!
就算孩子母親照顧得多,難不成父親完全沒功勞?
憑什麼房子是男方買的,
離婚後就一定要無償給女方,什麼邏輯?
若是樓主心胸小的話,
怎可能把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

arkart wrote:
總是會有像你這種人...(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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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現在才用引言.

各位,請熄怒, 也不用在這筆戰,因為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想說也說不完,想講也講不清楚!

無論如何,都謝謝各位啦!
syg666 wrote:
---------...(恕刪)

樓主,抱歉了。
只是很看不慣總有人愛講大道理,
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做得到!?

關於房子問題,
上面有大大說得很清楚了,
夫妻若無約定財產制(分別、共同),就適用"法定財產制",
那間房子若為婚後財產,
就算名字是登記女方的,她也無權全部拿走,你是有一份的;
要防的是她擅自處分房子,
因為名字是她的,她有權力這麼做。

arkart wrote:
總是會有像你這種人浮出來耶,
看了就令人很火大!!
就算孩子母親照顧得多,難不成父親完全沒功勞?
憑什麼房子是男方買的,
離婚後就一定要無償給女方,什麼邏輯?
若是樓主心胸小的話,
怎可能把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
\

最多拿一半~樓主想拿全部.怎麼可能拿全部房產
還有登記又如何~要分還是可以分到財產~
法律請多看.
就是有你這種人難怪台灣男的越來越沒志氣.
連對岸的男人都比不上
syg666 wrote:
TO: ceylon9 ,
謝謝回覆!
我說過了,還有很多原因,不想細述,你也沒仔細看我的內容.
我這篇也不是要來探討誰對誰錯!
不過你說的我會參考.再次謝謝!)

我早仔細看過.你老婆要全部.你也想要全部包含監護房產
.如果你要你該要的也就算了.全拿算啥
你說你老婆不工作只在家裡照顧小孩.
你要知道在家照顧小孩如果換算薪水是非常可觀.
還有~你最多最多就是要婚後財產一半.
全拿不可能也無恥
如果你當初回答是拿房產全部去換小孩的監護.而不是拿監護去談房產.
這想法差很大.前者我會認為你愛小孩.後者認為錢比小孩重要
不管如何分開都最少要給一半房產.你付出這些年她也付出不比妳少

老話一句~小孩跟媽媽基本上照顧會比較好.說難聽點如果你上班誰照顧?
丟給奶奶?奶奶再好都沒自己媽媽照顧得好

arkart wrote:
樓主,抱歉了。只是...(恕刪)


呵呵~如果我無法有這個保握寧可不結.
至少該給的不會少給.
syg666 wrote:
TO: 來聊 ,前面...(恕刪)


房子是你婚後買的,你可以要求分一半。

小孩的問題要問妳老婆,一個月你要給多少贍養費?給多久?她要幫你帶小的?

一般不想離婚的男人根本不會問太太這些,反而會說不想給,想留住她,太太通常為了想跟小孩在一起也會忍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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