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ylon9 wrote:
她照顧家裡,請把該...(恕刪)
總是會有像你這種人浮出來耶,
看了就令人很火大!!
就算孩子母親照顧得多,難不成父親完全沒功勞?
憑什麼房子是男方買的,
離婚後就一定要無償給女方,什麼邏輯?
若是樓主心胸小的話,
怎可能把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
syg666 wrote:
TO: ceylon9 ,
謝謝回覆!
我說過了,還有很多原因,不想細述,你也沒仔細看我的內容.
我這篇也不是要來探討誰對誰錯!
不過你說的我會參考.再次謝謝!)
我早仔細看過.你老婆要全部.你也想要全部包含監護房產
.如果你要你該要的也就算了.全拿算啥
你說你老婆不工作只在家裡照顧小孩.
你要知道在家照顧小孩如果換算薪水是非常可觀.
還有~你最多最多就是要婚後財產一半.
全拿不可能也無恥
如果你當初回答是拿房產全部去換小孩的監護.而不是拿監護去談房產.
這想法差很大.前者我會認為你愛小孩.後者認為錢比小孩重要
不管如何分開都最少要給一半房產.你付出這些年她也付出不比妳少
老話一句~小孩跟媽媽基本上照顧會比較好.說難聽點如果你上班誰照顧?
丟給奶奶?奶奶再好都沒自己媽媽照顧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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