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對方父母聯繫呀,如果你是真心對孩子,他們應該也不會不願意,可是如果有甚麼偏頗言論透過孩子傳回去,可能連探視權都可以取消,孩子也不是寵物 玩伴,愛他就多付出一點...孩子都看在眼裡,認識幾個離婚的單親小孩,對於偶爾探視的都抱持著怨恨,"愛我, 為什麼要放棄監護權"希望樓主不要發生...
改變很辛苦,不改變會痛苦 wrote:他跟我說他沒錢,絕...(恕刪) 只要法院判決他要付贍養費.他說沒錢也沒用.你可以拿法院的判決書去強制執行.除非他名下沒財產.工作都領現金.否則有沒有錢不是他說了算.
改變很辛苦,不改變會痛苦 wrote:他是有自白他出軌!...(恕刪) 我告訴妳,法律寫得很清楚,如果配偶知道通姦而選擇原諒或不提告,就形同放棄告訴權.所以我可以肯定告訴妳,妳告不了他通姦,因為妳在知情時已經選擇原諒或接受,沒有第二次機會.妳現在只能針對他違反監護權與探視權的協議,對他提起家事或民事訴訟.通姦絕對告不贏的,證據已經跟廢紙一樣了...刑法239條就是俗稱的通姦罪.但是在刑法245條有寫了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所以妳確實告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