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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交往兩年的女友分手了(求看法)

我懂這種因為在男友這邊得不到的心靈上的滿足,而變相的轉而利用其他不重要的男人給予的,肉體上的讚美來痲痹自己的感覺。女友是愛你的,但是!已經有了疙瘩就完全不建議再繼續走下去。硬要給機會的感情,以後的日子想到關鍵字你就痛苦,到最後她也會很痛苦!還年輕人不要這樣折磨自己。
都還沒真正分手就偷吃,你覺得這還能繼續下去嗎?
若以後結婚後吵架不就又去偷吃(女生要吃是要不要男生是能不能)
你只要想它含過別的男人,你還會去kiss嗎?


會有疙瘩就不要了!這樣對大家都好!!
如果真的愛她就分手吧!!!
現在你還不能體會,
過幾年你就知道意思了
別人用過的都能繼續...太環保了吧

why79724 wrote:
跟女友交往兩年了,...(恕刪)

要是我就把FB刪了電話也封鎖基本上不就是這個女生不值得來往。
交往的目的就是找尋適合的另一半,中間基本上都會經磨合或磨擦,女生都綠了你竟然還想挽回有沒有卑微到這種程度啊。

難道都不能互相包容了嗎?
why79724 wrote:
跟女友交往兩年了,...(恕刪)
這是原生家庭帶來的第四種創傷症候群的特性,
在一起時會一直跟你索取愛,
永遠不滿足,不被滿足就會向外擴展。也特別的多變不穩定。
 曾經我也愛過這樣一個女人,
如果個性比較自我自私,
遲早會分開。

想在一起就是要盡力滿足她並誘導她明白這樣是不對的,在心靈上成長,成熟了自然就會改善。
果斷分了,現在接受原諒,以後她還是會偷吃
why79724 wrote:
跟女友交往兩年了,最...(恕刪)


聽說當破處魔人 比當 穿破鞋的魔人 有志氣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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