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元 wrote:現在我只能兩方好言...(恕刪) 應該說老媽是要失去一個兒子,還是多一個兒媳婦在對方家作家事,不是老問題了嗎?你媽有叫過客人飯前要煮飯,吃完飯要洗碗嗎?然後說客人沒家教?客人和女友是不一樣的!!!!! 對~~~~親密的人比較倒楣~~~~~
如果以後你們要跟父母住。下場不會太好!肯定,經常吵!沒完沒了!如果你非她不娶,那麼,最好住外面!如果,你們一定得跟父母住,最好換人了!嫌隙已經開始了!長痛不如短痛!----------------------------------看完中間樓主的回文,再寫一下。其實,我很認同你媽的觀點和想法。很多都會區的女孩個人主義太高,往往忽略了傳統的文化觀念。我有一個遠親娶都會區的媳婦,一個月就離婚了。因為,家裡的事居然什麼都不會。被嫌棄之下就離婚了!(現在人離婚好像很間單)!你女友的自主意識蠻強的,婚前就約法不做家事,光是這點,我就完全不會考慮了!而且,身份是女友,未來的媳婦。到男方家裡的廚房做「簡單的幫忙」(非主導)算是跟婆婆打好關係的手段之一!也是做人處世的一個道理。我一個外甥才發生這樣的事,帶女友回家被我老姐們否決。原因是:家事完全都不會!
先不說其他原因,光你母親要求女友幫忙,這本來就是錯誤的觀念,她是你的女(友),請注意(友)字的含義,來你家作客要幫忙,不然你母親不開心,我要是女方,乾脆就不要去你家了,搞不清楚狀況是你與你母親一家人,不是女方。
一開始就要做好防火牆. 防火牆就是你.跟女友約法三章的事. 從頭到尾都不應該跟老媽說.廚房的事, 應該跟老媽說, 這是你本人的想法. 女朋友很想幫忙, 當你覺得不適當. 所以不要.這種做法, 對彼此都好.過去的事就過去了. 未來扮好中間人角色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