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move wrote:有另一半就不太可以...(恕刪) 嗯!說得太好了!不過容我再囉嗦一下!所謂的有另一半,可分兩方面說:消極來看:結婚以後,有了另一半,當然不可以。積極來看:只是男女朋友時,只要心愛著另一半,就會主動避嫌了,怎會再約其他異性。只要有了另一半,就不宜單獨約異性外出了,如果非要出來談事情,就請另一半作陪。凡是不讓另一半知道的,都是問題重重,也是男女相處中,站在渾蛋的那一邊!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這種人正在寫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