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blue3 wrote:如果每個人都那麼想天...(恕刪)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 只要用合法的方式追求就好了 , 那有什麼不對啊 ?!你情我願 , 又沒有強迫 ! 在結婚之前 , 任何人都有追求與拒絕的權利 !
先確認對方的狀況是比較好些雖然說這種事情是沒有道德標準的(反正誰行誰就追的到,這是物競天擇)但是有些女孩很享受那種被三四個人圍著追的感覺(我看我朋友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真的要追,確認女方已經單身,這樣會增加成功機率 & 縮短時間(記得,找女友也是投資的一種,再怎麼划算的投資,時間效應加總下,可能會虧很多)還有,這樣追來的女朋友,就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會被別人用同樣手法追走)這點可能要注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