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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怎麼處理分手對方留下的東西?

請她拿回去啊
不然就"彈~雕~啦~!!"
留著佔空間
而且放在那邊看不會難過不爽嘛!?!?
對方所贈送的東西
是代表那時美好的感覺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愛他(她)是愛當時候的他(她)
雖然現在已分飛燕
那好比~荷治日治時代所留下的遺蹟 文物 事件一般(<--有一點激動)
我們是要徹底銷毀不留痕跡呢?
還是要持平看待呢?
我看到很多離婚的人
一輩子視對方為寇讎
始終不願放下與寬恕
心 為何如此呢

我認為可適度留下有價值的東西(不一定是值錢的東西)
正可以凸顯你(妳)是一個理性與感性兼備 心胸寬大 心態正確 文明的成熟人
我毫不考慮地全部打包清到垃圾桶去丟。

因為那是段糟糕的過去跟回億,現在我有了嶄新的生活,不想要那些糟糕的東西繼續提醒我過去的不愉快。

而且有個重點,那些東西很佔位子,要是想找地方藏我都還嫌麻煩!直接扔了我認為比較快!

要是覺得丟了很浪費的,我直接問身邊的朋友有沒有人要?有就直接送出,沒有就整理一下捐给社福團體。
畢竟也是一種回憶
能留就留吧
只是要小心新女友是否在意
我是沒有丟過,還會留著
就算是在一起很不快樂,分手的也很不和平,只是沒有再拿出來用就是了

連學生時代對方寫的小紙條也都還留著
我以前分手的經驗是!!
確定分手後會把對方留下的物品全部打包送回去
舊的回憶就讓他過去吧
不然交新的又會問這東西是誰的
這時候很難回答
個人經驗是,一旦分手,禮物便失去了靈性的價值,全部回復到現實價值

所以,值錢的,留,直至壞掉或者老舊;不值錢的,丟,或者送人
我把對方留下的東西幾乎都丟了, 照片則是燒掉了, 寫有關於他的筆記本也燒了;
剛分開時還想要保存他留下的東西, 但後來發現這樣子我根本忘不了過去痛苦的回憶,
為了要讓自己好過, 於是我把過去的東西都丟了, 現在我連他的名字都想不起來 快樂的很
by vlin2
先留下來吧,
過一陣子後這些說不定都是年輕時值得留念的東西,
太早丟掉說不定將來會後悔,
不要把事情想的太嚴重,
這些都只是一些過程,
重點是這些過程式不是留給你好的回億。
不愛了 連回憶都是負荷

所以我處理方式是電腦裡面信件 文章 照片全數銷毀

送我的衣服 襪子 全數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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