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筆 wrote:我會努力,另一個問題,請問,若我堅持不簽字,那麼,無論那個女的怎麼鬧,我的婚姻會一直存在媽 你的生活、思想應該很單純...不像我們被社會嚴重汙染只要你堅持不簽字,你們的婚姻關係永遠不會消失。如果你不會覺得委屈,還是好吃好睡,那就維持現狀,如果會,那就趁對方有過失的情況下,談妥你要的條件,簽字離開。記得女人口袋要有些錢,有錢才有自由,可以的話找份工作,找回自己存在的價值。
蘋果筆 wrote:好的,大家的意見我...(恕刪) 呂秋遠律師有蠻多這種文章的你可以去看看他的FB都是男生要離,問怎麼辦他教女生慢慢來,有把柄最好,沒把柄就跟他慢慢耗有需要去呂律師的諮詢,好像時間內免錢可以討論加油,不要一時意氣用事,得逞了姦夫淫婦
養小孩花費很大,房租或是房貸壓力很大。我妹離婚拿到三萬元贍養費,要照顧兩個女兒,哈哈,笨的要死。如果小孩給男方照顧,男方還有多少時間去跟小三蝦混呢?離婚官司一定要贍養費,其次小孩都給男方照顧,讓他辛苦工作之後還要辛苦照顧小孩,累死他。佛陀說的多欲為苦,欲望太多,會累死人的。悲歡離合苦,生老病死苦。有機會多跑精舍跟師兄師姐們一起學佛,可以轉移生活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