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33312 wrote:聽我在超市上班的朋...(恕刪) 可以放棄或是繼續等他們分手,畢竟橫刀奪愛不是愛,雖然男未婚女未嫁的,各自有個人的交朋友空間,但這未來的事情很難說不想放棄的話,建議你可先從朋友當起,至少要有話聊,可以當朋友後,在觀察看看是否適合,彼此喜不喜歡等等,金錢觀,價值觀等都會影響,臨機應變,不要自己付出太多
some33312 wrote:看到超市店員(小妹...(恕刪) 追女不外乎這7樣1.長得高帥(自以為的帥不算)2.有錢3.有權4.有名5.嘴甜6.有才華7.有30公分長,且直徑有10公分基本上不帥嘴又不夠甜又無法送名牌包給她就沒希望了,千萬不要相信強姦母獅子可以治療陽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