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婚姻] 做一件讓自己開心的事有這麼難嗎?

其實我很喜歡跟老婆的友人一起聚會聊天,雖然我不認識也插不上話,但是我喜歡老婆有自己的社交圈

不過我老婆也沒甚麼社交圈,很久才會有一次,但是讓老婆可以放下小孩盡情聊天很好

前提是! 不要是那種高調炫耀自己賺多少錢跟嫁多好的虛情假意聚會,不過因為我們只是一般小老百姓

身邊也沒有達官貴人的朋友,所以不會有你老婆那種狀況出現..........


還有小朋友的聚會我也覺得別人的媽媽做法並無不妥阿...小朋友原本就是自己玩才好玩

媽媽放完小孩就可以走了!! 支持你的看法!!!!



我覺得參加老婆友人的聚會就是幫她做面子!!也幫自己形象加分,所以參加老婆的聚會我都是百依百順......

加油!!
我覺得樓主基本上沒錯 但有一件事情,你太太沒錯

大家說好在一起,忽然你改變行程要自己去運動,這難怪他生氣

如果一開始說好也就算了

或是先跟朋友家人玩會,然後再說要去運動

但哪有人剛到就自己先行離開得

這點我覺得你沒做好

想曬太陽的安德烈 wrote:
話說老婆和朋友相約...(恕刪)

感覺沒什麼自我的人

一輩子都在為別人而活

算了,他們不介意就好


Junodidi wrote:
或是先跟朋友家人玩會,然後再說要去運動

但哪有人剛到就自己先行離開得

這點我覺得你沒做好


所有的爭執都發生在出門一小時以前
我不會那麼不識趣,在外人面前洗我老婆的臉
反正沒有人會去相信她編的鬼話
編鬼話的行為才讓人覺得有鬼~
女兒同學也是有媽媽説他老公完全不參與小孩的事
說實話本身有那麼可恥嗎?
我也不會強迫老婆做她不喜歡的事
那幹嘛還要強迫我,甚至像今天弄的不爽
因為有部份女人會認為結了婚
所有的事,都要夫妻一起同進退的想法...


說真的,話不投機半句多,硬陪,硬聊也是很痛苦
有時能空幾個小時,去做自己想做的事,精神上也會放鬆許多..

這事, 只能雙方多溝通吧..
你老婆講的沒錯啊!
你那朋友真的太超過了.「把小孩送來就閃了, 然後約個時間再來接小孩」
是把你老婆當免錢的保母啊.
怪不得你老婆不高興~

另外,去京華城聚會,了不起兩三個小時就結束了.
你要先去運動一小時,然後運動完再沖個澡再過去.
拜託~~你到時,人家都要散會了,你去幹嘛!
不想去就直講就好了,用不著這個樣子.裝配合.裝委曲啊.

要嘛,也是先出席,再說有事離開,哪有人一開始說要先去運動的.
長那麼大,一點人情世事都不懂..你老婆真的蠻可憐的.
真不知道她怎麼容忍你十幾年的.

想曬太陽的安德烈 wrote:
上次女兒約幾個朋友來我們家玩
有個媽媽把小孩送來就閃了, 然後約個時間再來接小孩
我舉這個例子, 我覺得這樣很OK, 本來小孩就去跟小孩玩, 大人就省事了
但是我老婆覺得"這個家長很不負責任"
我老婆是有病嗎? 她們幾個小女孩玩的開心, 平平安安就好...(恕刪)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通常男生射精完 生完小孩就不太想鳥 小孩家庭這種雜事了

我認為你只能把自己搞怪搞醜

這樣她以後去哪就不會想帶你出去 "丟臉了"

這好處是你獲得自由 可以幹自己想做的事
想曬太陽的安德烈 wrote:
所有的爭執都發生在出門一小時以前我不會那麼不識趣,在外人面前洗我老婆的臉...(恕刪)


去泡湯,你沒問題,去京華城,你要去運動,你覺得你太太會不會想說她朋友會怎麼想?
她朋友小孩比你們小孩小太多,會想一起出去玩,最少應該是跟你太太算滿熟的.
你突然說去運動,擺明了不是沒興趣跟她朋友相處,就是家庭有問題。你太太真的很為難的。
(何況一小時前說 ,真的是太慢說了,正忙著準備出們東西,會更生氣。)

跟你太太商量,以後答應別人聚會前先跟你商量你是否一定要去,讓她事前就可以告訴對方
你不參加,理由就讓她自己編.
至於小孩到別人家,大人事後再接,純粹是觀念問題。
有時小孩也會想到別人家,如果剛好大人沒空陪,難道小孩就不能去了??
我們也會送去就走人,別人也會如此,我們戲稱此為大人放假日。
重點是自己如果沒那個心力,就別邀請小孩來自己家.
小孩如果不需要大人留下,大人離開又何妨!!

我還知道有比你更慘的,太太硬要給小孩學不適合的才藝,
明明自己提早10分開車出門就可以,卻還要先生花來回 40分鐘開車載,
只因為不想提早10分找車位,結果全家沒有一個人高興。這就是女人!!!!!!!!!




太太的朋友圈不一定是自己的朋友圈,所以何必強求呢.

我能認同樓主想法


把小孩送來就離開的父母這也是正常的啊,小孩在一起玩父母不一定熟識卻硬要留下來能聊什麼....不就是尷尬幾小時還要費心接待???何必呢


除非你家喜歡開party、喜歡招呼客人、喜歡熱鬧、喜歡事後整理客人離開後的瑣事。



你老婆是獅子嗎 還是觸女情節太深

你沒了解她 很愛面子 不想給她面子時應該要早點講 不是到現場 才講

要是真念法律 這下你可是中計 欠債主 就好好還 沒又自討沒趣 下次又討愛罵

小孩迸出來 就別在小孩面前大吵大鬧 一點都不值得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