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和的洪小豪 wrote:
先說背景好了,我是個30歲離婚有個3歲女兒的人,老婆外遇跟小王跑了,直到抓姦提告為了怕付撫養費跟賠償所以現在在打監護權官司。這件事等結束再發出來。科技業年收180,台北有間舊公寓,有台小破車。
另一半,35歲,小時候移民海外然後又回來,幼教業年收約120。台北有一間套房,目前跟家人同住。追求者甚多,還有看到開藍寶堅尼的追求者。因為怕長輩的眼光與反對,所以另一半的家人還不知道。
兩個人在一起都挺好的,她喜歡我的溫柔體貼,我喜歡她的熱情貼心。不過從以前開始她的朋友總是說:為什麼要選離婚有小孩的人呢?
另一半總是回答:這種人就沒資格談戀愛嗎?
她的朋友後來也不斷的提醒,這樣子妳們的兩人世界總是會因為小孩被中斷,妳爸媽一定不同意,長輩的壓力很大的喔,妳跟我在一起就好了啊。我沒小孩不會這樣辛苦,我跟妳同年齡也不用擔心⋯等等諸如此類的。是的,她的很多現實朋友也沒有放棄追求她。
說久了另一半的壓力越來越大,因為無法反駁,都是事實,到了昨天跟我說她失眠好一陣子了,覺得好累萌生退意了。
我現在生命中也就3個女人,媽媽、她、女兒,想要跟她編織新的未來,年齡我覺得不是問題,小孩子已經是隨緣。就只是想要她能跟我一起走下去平淡安穩的過日子。
而她的爸媽主要還是能看到女兒幸福快樂為主吧?
現在只能希望她能夠跟我一起努力走過往後的日子,該怎麼辦才好呢?...(恕刪)
如果你愛另一半,你不會想要擁有彼此愛的結晶?還是已經有小孩所以生不生你無所謂?
反正你還在打官司,監護權直接給你前妻,跟現在這一任重新開始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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