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友社不一定是騙人的,還是有人真的在哪邊找到另外一半,但是不多,優質的女生大都是不會去婚友社的,因為他們不缺,會去的不是長相欠優就是有一定年齡的,真的要在婚友社找到滿意的另一半是不容易的。
我有朋友參加的3家婚友社,其中有好幾個優質女生,他在不同的婚友社遇到,留同樣的電話不同的名子,這你就知道啦~~這些都是槍手,電話是易付卡,名子是假的。
婚友社不會每次都安排年齡大的或是恐龍跟你配對,偶爾會安排一些年輕漂亮的女生,而且職業都很棒,但是幾乎100%不會在跟你聯絡,這就是槍手,他要讓你保持新鮮感,讓你覺得婚友社還是有漂亮女生會參加的,只是你還沒遇到適合的而已,這就是騙你加入VIP的手段。
事實上只要仔細想想就知道,這麼棒的女生又有那麼好的職業(公務員跟模特兒之類的),怎麼可能會沒人追呢?
當然,如果你只是要找女生,完全不介意職業、長像、年齡、身材的話,那一定是找的到,如果要在婚友社找年輕漂亮的,那還是想想就好。
話說我那位朋友最後的妻子也不是在婚友社找到的,而是長輩介紹的,虧他花了2年10多萬在婚友社上面。
Ps:我有去婚友社參觀過,也有興起加入的念頭過,但是聽到朋友的經驗就讓我打退堂鼓了。
攝影愛好者 wrote:
路上不是一大堆
出去多交朋友 就可以認識了
(恕刪)
老兄路上一大堆,也是很競爭的。
男搭訕美女偷錄影正義男反蒐證 兩男互控傷害
2016-08-30 19:55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即時報導
徐姓男子在馬路上看到張姓美女,假裝問路藉機搭訕,向張女詢問可否要她的聯絡方式時,又開啟手機對著張女錄影;李姓男子見狀,質疑徐偷拍,上前質問,也拿著手機對徐錄影。徐惱羞成怒撥掉李的手機,兩人發生拉扯,互提傷害告訴,新北地檢署今天將徐提起公訴,李處分不起訴。
起訴指出,今年6月16日晚間9時許,20多歲的張姓正妹走在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當時張女剛下班,穿著白色襯衫、套裝短裙,模樣清新脫俗、十分亮眼;37歲徐姓男子看到她,上前假裝問路,隨後詢問可否交換LINE帳號。
徐在詢問時,手上拿著手機,並開啟錄影功能,對著張女攝影;因為徐比較高,手機拍攝角度是由上往下。24歲李姓男子路過看到,懷疑他在偷拍張女,上前質問「你在幹嘛,幹嘛用手機拍人家」,同樣用手機對著徐錄影說「這樣拍你,你會爽嗎?」
徐姓男子惱羞成怒,拍掉李的手機,李彎腰要撿手機,徐又從後方抓住李的手臂,不讓他撿,雙方發生拉扯,導致李的手臂受到擦傷;張姓正妹在旁邊喊「你們不要這樣啦」、「不要打了啦」。
張姓正妹見兩人爭執不休,打電話請人在公司的男同事前來協助,把兩人拉開;事後徐姓男子對李姓男子提告傷害,李也反告徐傷害、強制。檢察官聽完徐、李、張女供詞,認定徐提出的傷勢不能證明與李有關,李罪嫌不足,徐犯行明確。
~~~~~~~~~~~~~~~~~~~~~~~~~~~~~~~~~~~~~
三男VS一女,很拼勒!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