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ats wrote:千萬不要放生出來害人。。。
認為我都不積極....目前跟我冷戰中....
yeats wrote:
各位大大好.......(恕刪)
看房子不錯啊!
但要記得
1. 婚前買
2. 登記自己名字
3. 自己付錢, 繳房貸
4. 留下買房所有金流證據, 包含稅單與貸款文件
這樣就算婚後, 搞到不歡而散, 你也可以證明房子是婚前財產, 要求不列入離婚的權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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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ts wrote:
各位大大好.......(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