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xr6902421 wrote:
根據民法規定.
男18 女16..就可以結婚啦.
超過20歲不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
今年下半年..找兩個證人去法院公證登記一下就行啦.....(恕刪)
小弟離題修正一下 ..
2008.5.23起 , 要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登記 , 結婚才算成立 !
最快的方式 , 到時就是 : 夫妻倆找兩個人(路人甲,乙) , 一起到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登記(記得所有的人帶身分證) , 連結婚證書都不必 !! <戶籍法施行細則第13條 : .....結婚雙方當事人及證人二人親自到場辦理登記者,得免提結婚證明文件。>
反而是只有公開儀式 , 屆時是無效的 , 一定要至戶政事務所登記才算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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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停權次數-->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