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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早生孩子???

當初年輕,二十幾歲時就想,如果有對象的話,就早點結婚吧!別像我父母晚婚(我父親27歲時才娶當時已23歲的我的母親(實歲,但以下講我自已都是虛歲),在那個民國五十幾年的年代,男性超過25歲、女性超過22歲結婚都算晚婚了)

可天不從人願,我從26歲第一次相親,一直沒遇到有緣人,而"虐緣"(第一任女友,因為沒走到最後,只能算"虐緣")出現時,我已30歳,中間也經歷了第二任,差一點就走入禮堂,沒想到她已38了還要我再等她2年後研究所畢業才要結婚(她年紀大我一點點),身為獨子的我有壓力只好放棄,等到我老婆出現,我已接近40歲。

還好我和我老婆都是以結婚的前提來相親的,所以一拍即合,第一次見面之後的99天就踏入結婚禮堂,隔年的結婚週年慶前老大出生,年紀跟我差了40歳。之後陸陸續續,孩子接二連三的出生,老四跟我已差了46歲。

其實早點結婚我們也想,但緣分安排我們這麼晚才認識我也沒辦法。不然像小我三歲的妹妹20歲就結婚,現在我差不多也可以當爺爺了(我妹的小孩也20歲結婚,不過外甥女說還不想這麼早被小孩綁住,所以還沒有生小孩的打算,因此我還沒當「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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