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berhunter wrote:
把薪水上繳給老婆的人 已結婚的叫做 "妻奴"...(恕刪)
假設先生月薪6萬元
老婆月收入20萬元
每月家用12~15萬(有吃大餐,旅遊...等花費)
這情況雙方如何分攤家用?
是雙方每月各出6~7.5萬還是男方乾脆領零用錢,其他家用全由老婆統籌負責?
我情況類似,加上老婆會守財(不是理財)
所以算算還是每月領1萬多零用金較實在
對了,其實奢侈品談一談都可以拿家用補助
我的Burmester音響,勞力士,卡地亞錶都有家用贊助(但上萬的酒沒贊助)
最近買新車,雙B,L等級的,因為車主是我,自己開居多,所以零用自付個幾萬,其餘都是老婆買單~~~這樣,我覺得很OK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