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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倒了~不好意思!

呂秋遠律師有免費的離婚訴訟諮詢
不過可能要排一下
他最近太紅了
XD
所以說女方不願離婚不過也就是為了錢嘛
不愛的人處在一起,不管對那方都是精神虐待
沒有單方的問題
女方不願離的原因很多,結婚快20年,突然被如此,沒有原因沒有理由,夫妻結髮,突然被有如直接休妻,而且是用這種盡乎暴力的方式,很難讓人受得了吧!至少欠缺一個公道吧!更何況還要考慮小孩跟對老公10多年的感情吧,老公無情並不代表老婆也是無情的吧!
BLACKTEA wrote:
女方不願離的原因很...(恕刪)
肯定是男的要離婚,然而女方死不肯,所以逼的男方使惡手段,婚姻是二個人的事,一個要離一個不離,肯定是不離的一方惡在先才引發戰爭,接下來戰爭的事是比狠比詐沒有對錯,而戰爭終就是傷害,因此在回到問題開始女方不離婚就是一個原因:報復!報復要離婚的一方沒責任是嗎..

對付這問題如果是我是要離的一方,我就搬出去住個有地下停車場管理大廈就好,帶心愛人也抓不著!
法官不是吃素的,
隨便搞幾個爛理由要離婚,
到庭上就等著被訓斥吧!

離婚時,本人受家暴的證據滿滿。
法官一項一項仔細的審問雙方,
有一點疑問,法官都不放過,
問到合理才停止,
讓每個證據都歸類為採信或不採信。
沒有具體理由,隨便營造出來的證據,
在長年審案的法官面前,是很可笑的!

沒理由而想離婚,是很困難的啦!
延伸, wrote:
肯定是男的要離婚,...(恕刪)


離或不離,其實我覺得看法因人而異,但是我覺得用這種近乎欺騙,強迫,甚至不顧情面只為達到自己離婚目的的方式不能苟同!
用這種提出假家暴的方法,去欺負一個自己的老婆~~這是一個男人該有的作為?身為一個男人~很難認同!
難道好聚好散很難嗎??
枯藤老樹烤鴨,小橋流水莊家,古道西風鐵馬,夕陽西下,上班族想回家!!

buzzbee wrote:
法官不是吃素的,
隨便搞幾個爛理由要離婚,
到庭上就等著被訓斥吧!...(恕刪)


台灣大約有五千個現任法官
並不是每一個都很認真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BLACKTEA wrote:
離或不離,其實我覺...(恕刪)
類似狀況其實發生在親表哥身上,我也不認同我表哥行為,但好聚好散很難嗎這話應該是要問女方吧!男方不就是要離婚,這簡單簽個字為何搞的這難,我表哥搞了快十年還是沒辦法說..表嫂是對的但連兒女都覺得媽媽何必呢!
其實要離婚很簡單的
就是男方放棄現在所有的財產就好了啊!!
如果一個男人寧願放棄所有,也要離婚
那麼基本上所有的女人都會成全的
否則女生通常會認為自己被利用完拋棄
那種不公平不甘心,當然更不願意走


莫零 wrote:
其實要離婚很簡單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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