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只是要結婚而沒對象所以轉而想到前女友是不是該想想當初分手是為什麼現在還有一樣的問題嗎?你自己也說不知道能不能接受那小孩這不也是一個大問題嗎?如果為了結婚而結婚後來再分開那對彼此、對孩子以及你們之後的孩子也不是好事
她是以非正常管道去領養的 !!大概的流程她是這樣跟我說: A懷孕生子,拿B的身分證去做整個流程的登記之類的,再加上接生的醫師很老,可能也沒有仔細去核對身分證是不是真的是A的,變成偷天換日的情節 !! 這招方法真的有可能嗎??我也確定那個小孩不是她自己親生的,因為親生的要懷孕至少九個月,那時候我跟她雖然之間分分合合,但是沒分開超過9個月 !!
jolin220 wrote:她是以非正常管道去領...(恕刪) 小孩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沒驢可騎,還敢笑想一台小孩電動車嘛!你又知道人家想嫁你嗎?通常女人去領養小孩,就是不想生了。至少不想跟你生。遇到真正喜歡的又另當別論啦
asusquie wrote:小孩不是重點,重點...(恕刪) asusquie這位小姐還是先生~~你回答得很嗆呢!!我之所以會發文就是因為她還想再續前緣跟我結婚,我也拒絕她3次了,第3次我才真的跟她說明原因是因為她領養的小孩,導致我無法做出決定,不燃我幹嘛還發文煩惱,我只是來尋求網友們的解答,並不是來聽你消遣一些廢話好嘛!!
20 歲左右~~發生連戲劇的劇情?a女用b女身分證+老醫生李組長剛告訴我:1.20青春年華弄個小孩來綁住自己?除非本來就不想嫁人吧?2.這老醫生出現得有點巧合3.醫師開出出生證明是b?老醫師不僅母看錯連配偶欄都看錯??4.依b女身分証+老醫生證明去登記=文書登記生母應該是b吧??不要因為急而結婚吧??~~~再說32還年輕現在男人35以上結婚的很多~~但若是真愛~~領養或親生小孩也沒差吧???
34歲+婚後再拖個1年半載,高齡懷孕可能簡單,也可能困難多多.女方提結婚,是否有意願生,或只是年紀大了想有個處得來的伴?樓主先考量是否接受最糟情況,這樣至少婚後不會後悔.----小學3年級大約9歲,其實還算容易培養感情.經濟方面是難題,但也可這樣想至少懷孕時,9歲小孩不會太鬧事,過個幾年還能幫忙顧小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