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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交往不結婚這種觀念可行嗎

清明時節雨紛紛 wrote:
其實本身看過身邊太...(恕刪)


行~

你要 3P 4P 都行!

你們自己喬好就ok~~
自己高興就好~

我老話一句~要是遇到相處OK

興趣也差不多~兩方家長都可以接受

真的就要結婚~不要拖!

一旦適合的跑掉了~肯定後悔!!

清明時節雨紛紛 wrote:
其實夫妻關係如果可以改成1年簽約一次約聘方式
不滿意就不要續約這樣應該會比較好
這樣就不會有離婚的問題了


一年一聘會不會太久了??

有人一輩子還嫌太短,
你要是一天就膩了,那一年一聘一樣要出問題!

實務上現在就已經有了,
中山北路,林森北路都很多,
50分鐘一聘的,
應該最符合你的需求!!
JIN DER LAND OFFICE
只要對方同意
不用我們同意
清明時節雨紛紛 wrote:
其實本身看過身邊太...(恕刪)
其實是可以的 但算道德瑕疵

人不是動物 有法律
很多都這樣做 只想玩玩
不能直說 要說個性不合

但我覺得還是以結婚為前提比較好 到頭來一場空 你玩別人 小心別人也玩你
除非對方也不想結婚
不結婚不生小孩一開始就講好

清明時節雨紛紛 wrote:
其實本身看過身邊太...(恕刪)




找到願意的對象就好,還要簽什麼約呢?

其實想想這個念頭太邪惡了
不過只是想想而已
還是單身比較好
應該沒有這種只交往不結婚的女生吧
哈哈
有點違反道德規範
有啊 一直有這種女生 不過這種女生通常條件不錯,不缺男朋友,所以很想要結婚的常常是男方

卜龍貢 wrote:
婚姻(定期)契約化...(恕刪)


沒保障? 不見得吧!

身邊很多女性朋友反而覺得那張契約是個沉重的枷鎖

畢竟傳統觀念中對於已婚女性寄予太多的責任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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