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耶!沒有小孩,與前面那個無綠的就沒有交集了。在沒有小孩的條件下,為何還要區分離過婚以及沒結果婚。現代人,同居跟結婚沒兩樣,隨時身體都會"交纏"在一起,生活與互動幾乎跟結婚是一樣的,真的就是有結與沒結而已,難道因為有 公開儀式的關係,大家知道她(他)結過婚,名譽上就會有瑕疵嗎?好奇怪,而且現在也不必公開儀式了,只要去登記即可,所以真的很怪,這跟交男女朋友或同居,有啥差別嗎?而且我也有朋有,沒有結婚,但是懷過小孩拿掉過,這又怎麼說呢?~~~~~
沒遇過 才會說這話等碰到了,看是不是能講的如此灑脫同居,你會看過 他爸媽?要他爸媽同意?結婚,什麼爺奶叔伯都看過,婚宴上百人有那麼簡單?solomonqoo wrote:不懂耶!沒有小孩,與...(恕刪)
skate111 wrote:去年底離婚後 (沒小...(恕刪) 我家前面賣飲料的大姐...他直接把飲料攤取自己的名字(美容)招牌下面還黑色三個大字:(等再嫁)等再嫁是每當跟她老公吵架的時候就會把那塊大字招牌翻過來遠遠看過去就是:美容茶紡...等再嫁這招參考一下吧!
就說你單身就好了~真的有比較心儀的對象的時候, 多聊幾次再找機會坦白~我不建議第一次就提"離過婚"兩個字,畢竟女方不在意, 有時候也會在意家長感受,台灣的家長還是比較傳統...我講得現實一點,如果有首婚的可以選擇, 大部分的人還是會想嫁首婚人所以還是穩紮穩打, 讓女方初步了解你的個性以後再說~當然如果有聊到了以前的交往狀況(交過幾個女友之類的),那就順勢老實講~ 找適當的時機, 不要第一次就先把自己的印象打壞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