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o666 wrote:欸欸欸欸...「性器不合」(96.8%)這啥小啦 不論真假,婚前試用真的很重要啊!我個人其實認為交往前或交往早期就要試用比較好這樣感情基礎還不深,不合用不好用換人也不會那麼困擾
來一點正面的~20多年了,一點都不後悔,反而很慶幸娶到會理財,顧家,貼心的另一半~很多網友會說到財務問題是離婚最大問題,這真的一點都沒錯,但是多一個人賺錢,而不是多一個會花錢的人,就真的差更大~剛結婚時,薪水少,要付會錢,貨款,要養二個小滑頭,剛剛好~二人共同努力3年後清了會錢,7年後清了貨款,並替至親的人還了一筆7位數的借款,期間任何花錢的休閒活動都沒有,而免錢的爬山活動是我們最大的休閒,而在有了存款後,往後10年全台大小景點及附近的較熱門的國家都有我們全家的足跡,隨著年記越大的,可動用的被動收入也逐年增加,我們現在正為以後退休的日子打拼~~~大家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