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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論及婚嫁的女友 為錢出賣過身體


Tom.Huang76 wrote:
其實很想跟樓主說, 就算是情侶, 建議還是不要在未取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 竊取或偷看其祕密。...(恕刪)

我反而建議有心要走下去
若有疑慮
越早弄清楚越好
妨礙秘密罪要訂罪不容易,幾乎都是被告自己留下的關鍵證據導致
而且一般窺視(315)罰則不過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無故用儀器竊聽或針孔盜錄才可能有徒刑(還要證明是"無故")

三千元換一輩子安寧,划算...

茲均 wrote:
小弟條件普通 外貌...(恕刪)


往好的方面想...


這樣就知道你這幾年下來省了多少錢了

結婚的花費要多久才能回收就看你自己了

茲均 wrote:
小弟條件普通 外貌...(恕刪)




你認為你條件普通..
你認為女友是正妹..
女友自以為隱瞞的很好..
相處上面想必您應該比較處弱勢..

也就是您要是攤牌,會打擊到她的強勢..
又不會想委屈自己跟普通的你一起..
必然會跟你分手..

不然就是您要忍下來,當完全不知道..
只是不知您日後會不會有陰影..

真的會有人想看簽名?
樓主拍拍,也真是夠委屈你
隨便找個理由逃走就好了

反正她都多少都會有事跡敗露的心理準備,做這行的,男人看得多
我就不相信還會像一般小女生一樣,再那邊扭扭捏捏、故作姿態
就算有,99.99999%假裝的,演一下騙到一張永久飯票
離婚還可以再敲一筆贍養費,爽的很

出來混的,早晚要還

茲均 wrote:
小弟條件普通 外貌...(恕刪)


想這麼多幹嘛,他在接客時也沒想到你的感受阿...
別傻了~你會一輩子痛苦的!

茲均 wrote:
小弟條件普通 外貌...(恕刪)


你收入多嗎?你收入多嗎?你收入多嗎?
她躺一下就好幾千,一天幾個營收至少上萬,
你如果收入不夠多,難保她不會再下去賺
胃口大了,能回去賺時薪115的工作嗎?
唉!這下真是一婊三千里了!

建議分開吧,不要現在捏著LP硬吞,
等到婚後吵架就拿這件事出來講。
這樣子的婚姻,從一開始就失去了幸福的可能。

茲均 wrote:
小弟條件普通 外貌...(恕刪)


誰沒有過去...如果說她現在依然如此那就不行....

不然的話是過去的事情..那我會接受.....

全看你自己意思,如果是我也不能接受,因為不可能改變對方,出來混的總有要還的時候,或許她跟你交往,就是認為在身價下跌前,找長期飯票吧,她認為你也不會知道,沒想到你竟然提前打開潘朵拉的寶盒,只能說上天給你個機會做選擇,看你的選擇是yes or no.
當然是放手啊 你確定要是哪一天她嫌你賺太少不會回去做相同的事 前幾天就有人妻背著老公去賣淫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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