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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友分手 想問問大家意見

Zugzwang wrote:
再怎缺人也不會安排另一半在老母的旗下工作...(恕刪)




樓主自作自受!
美麗的女友保不住了, 因為自己錯誤的安排。

樓主才大學生,媽媽不鼓勵和女友太接近是正常的(大學生不好好讀書,卻把女同學帶到家裡)。
樓主把同學帶到家中媽媽經營的公司工作,提前引爆兩個女人的戰爭。
這個戰爭,是樓主安排的(譬如:兩隻蟋蟀原來不會打架,因為被安排同處在一個小盒子中,牠們才打架)。

大學生的女友在客觀條件不如人之下,要保留尊嚴,只好甩掉樓主。
樓主自找的。

樓主應該怪自己不應該讓媽媽煩惱,煩惱樓主讀大學腦筋想著女人不好好念書。
樓主應該怪自己不應該把美麗的女友,在求學期間,就置於兩個女人戰爭的砲口,當弱勢的犧牲者。

樓主不應該怪媽媽愛子的處理方式、不應該怪女友受到差別待遇的不滿。
這樣就是媽寶?
老媽養你養這麼大,不聽她的話,不尊重她的意見,難道要聽外面一個還沒結婚的女人的話?
還是趁老媽還活著多孝順一點吧,這樣就是媽寶?太搞笑了吧?
尊重不等於媽寶,搞清楚

eggirony wrote:
是媽寶丫
他只會轉述媽媽的話,媽媽處理
不是媽寶是什麼?
他不是分析情況給女友聽!!
如果是以公司立場分析給女友聽為何要這麼做
那就不是媽寶了!!!
至於聽不聽就是一回事了!該說明的還是得說丫
(恕刪)


是是是女友最大!女友萬歲!
只能讓女友聽好聽的聽愛聽的聽想聽的!
母親算什麼!老闆算什麼!
全世界的男性大家一起來當『女友寶』!
別忘了他的身分在『女友』之前還是個『員工』!
老闆說不買就不買!他可以不滿但不能以『女友』身分而想有別於『員工』!
『女友』和『員工』不想幹隨時可以閃人!反正又不是『老婆』和『媳婦』更不是『老闆娘』!
更何況是女方自己要『張』說要分手的!
幾句不重聽的話就要分如果以後娶進門更難聽的還多著哩!這樣就受不了以後怎麼辦?
誠如樓主說的! 『回去溫暖的家』吧!
感覺地出來
樓主的媽媽是很棒的主管
並且也很疼您的

相對的
樓主的女友心態上就不對了
儘管她今天因為您的緣故有幸進了公司
如果她懂事就應該要知道
她今天算是走後門的
對主管來說
她目前可以說是一個花瓶
如果想要有相對應的待遇
她就應該要先努力證明自己
而不是抱怨東抱怨西

樓主應該也很懂事的
只是某些細節上要多注意一點
相信您處在中間也很為難
不過您也說了平時跟女友相處很幸福
媽媽最近也緩解了不少
相信也是因為知道有些事對你們來說急不來
媽媽真的很疼您,也很開明

找女友好好談談
公是公私是私
心態要正確
把握好現在所擁有的
跟女友一起相互扶持成長
還是可以有很好的未來地
加油~~!!!
aino83529 wrote:5/8下午我們分手了 原因說起來有些複雜...(恕刪)


分手掛嘴邊out
數不盡隱藏她身後的燦爛千陽 wrote:
媽寶幫不了你
交往時令堂就這樣對待她了,還敢想結婚之後?何況就是有您這樣__一樣的隊友,哪個女生會安心口哨
開頭就說主觀的意見反對,要改觀很難,還是讓人家女生去找幸福吧。
(恕刪)


這是相對的!今天女方不把男友的母親當母親一點不順心就『張』,那人家有必要當他是女兒嗎?
女生一定要人家對他百依百順才會安心?那他小姐安心就換別人不安心啦!
寧當豬一樣的隊友也不娶患公主病的老婆!
那就請公主回『溫暖的家』去找母后也回宮當『媽寶』吧!

aino83529 wrote:
5/8下午我們分手...(恕刪)


好多"我媽"....

聾子聽啞巴說瞎子見鬼 wrote:
好多'我媽'......(恕刪)


一想到那種女友就覺得'我的媽'...........

iverson75124 wrote:
這樣就媽寶?! 公司是媽媽,公司的事先徵詢負責人有什麼不對?! 這叫尊重,不要公私不分。


雖然我很討厭公主病,但就樓主的描述

我覺得是樓主不對

公司是媽媽的跟這件事情毫無衝突吧

這是什麼重大的公司決策嗎?

所以樓主是對用公司的錢買桌?

如不是,為何還要問媽媽?

所以連送女友一張桌子的錢都沒有嗎?

從頭到尾我都不覺得有徵詢樓主媽媽的必要性

角色對調樓主都不會不爽嗎?

我看可以學學我同事,老婆是媽媽選的,完全不認識就能結婚了

聽到的時候有點嚇到,不過也好啦,這樣完全沒婆媳問題







pansbd wrote: 雖然我很討厭公主病,但就樓主的描述...(恕刪)

公司負責人是老媽,你在公司要在多買一張桌子放,不會知會一下老闆嗎?
老闆沒說好,你敢放嗎?
這已經不是單純,樓主,女友,媽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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