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做會不會有牢獄之災?
我們國家是有通相姦罪的,光是您自己寫的,您知道對方是已婚還來往
就有可能構成通姦罪,這個結果您願意承擔嗎?
或許您會想,那男方也會有相姦罪,很抱歉,目前法律是允許配偶單獨撤回告訴的
而絕大多數的情形,配偶對於第三者是難以容忍,但對於另一半,為了保存家庭
卻總是能雲淡風輕,而男方為了換取配偶的諒解,往往是以誠實交代作為交換
所以您極有可能碰到的情況是,與配偶對簿公堂,而一邊還要看著您所謂「深愛的」男人在法庭上指證您
最後的結果,您被處罰,可是男方卻全身而退,這樣的結果是您預備好承擔的嗎?
我不是要您隱忍,相反地我想告訴您
強摘的果實不甜,今天他可以為您拋棄家庭
為什麼您就有把握他不會再為了小四、小五拋棄您?
趕快斷絕關係遠離才是王道,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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