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男的對金錢方面,沒有互相的想法~佔人小便宜,且也已經習以為常了如果依照樓主的個性,對於此部分應該會認為是金錢觀不合但假如覺得只有這個缺點的話可以試著把自己的想法說給他知道或許他對你的方式會改變但...他對其他人,應該還是會跟以前一樣對此,你無法忽視的話,就還是歸為一般朋友比較恰當!
可能我自己個性的緣故,只要我是很喜歡這個人,就算都我付錢我也OK。但如果只是普通朋友、普通交情,我會有來有往,這次我請、下次對方請,或者講好AA制。這樣看來,樓主妹妹還不算把對方當作交往對象,既然男生在妳的幾次相處觀察下,讓妳覺得怪怪的,那就當作普通朋友吧。我自己本身的經驗是,年輕時賺的錢都跟對方分享,一同為家庭付出,但是20年後所有財產都在我名下,錢也都我在處理,這算不算一種長期投資與回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