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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peacelove188 wrote:
一般離婚是金錢糾紛...(恕刪)

張忠謀、張淑芬

彼此都是為了更好的對象而離婚?
吳隆繩 wrote:
所以現在的法官也道德淪喪了,這樣的人也配當法官???..(恕刪)


這幾年來,有看過幾個法官是適任的?

所以這種情形也沒什麼可訝異的。


吳隆繩 wrote:
所以現在的法官也道德淪喪了,這樣的人也配當法官???...(恕刪)

法官道德沒有比較高尚啦
你遇到了一個好的女生~就會出現另一個更好的女生~
你遇到了一個美的女生~就會出現另一個更美的女生~
你同時遇到了好跟美的女孩~就會出現另一個更好更美的女孩~
但是你要知道~你的家庭跟小孩卻只有一個~
小弟以為
你朋友應該"妥善" "有責任" 的處理他和前妻的事
做到雙方同意滿意為止
然後再接受那位女法官

在鬼島 這種事常會被罵成 什麼不負責任什麼七八的
在美國 司空見慣

甚至老美都能接受現任老公老婆和前夫前妻也變成好朋友
前提就是要很有智慧的處理好



祝你朋友成功阿 要取得大家的同意才行

peacelove188 wrote:
所以說道德因人而異...(恕刪)


同意,沒有絕對只有相對答案!

peacelove188 wrote:
一般離婚是金錢糾紛、...(恕刪)


有時其中一方就算沒離開
但心已不再
反而讓另一半守活寡一般
有比較道德嗎

路跑一哥 wrote:
後漢書曾提到一段事...(恕刪)


不能同意法王更多惹~

voyeur wrote:
有時其中一方就算沒...(恕刪)




實屬難得的見解
要嘛重新努力,找回婚姻裡愛情那一塊學分
真的試過了 不行,向對方好好道歉…
所以不覺得為了更好的對象而離婚有何不可

是更好,更適合、更能一起生活,不是更美、更有錢有勢…就是了

l060656 wrote:
這幾年來,有看過幾個法官是適任的?
所以這種情形也沒什麼可訝異的。


dodo125 wrote:
法官道德沒有比較高尚啦

不想嘴砲~但是我同意兩位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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