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去參加集團公證結婚吧!!邀請一些比較熟的親朋好友一起去見證~那場面當下很浩大
重點是一樣穿西裝跟婚紗,也一樣有交換婚戒這個重頭戲(跟習俗中訂婚儀式中一樣)
之後再去餐廳請那些親朋好友吃個飯,隔天選個時間去戶政市公所登記就結束了~
前提是要雙方家長跟妳另一半同意而已,其它那些三姑六婆的建議就不用管它了...

anchusa wrote:
有這麼嚴重嗎?講得好像不照父母期望辦個什麼東西,就根本不配結婚一樣
婚姻好壞本來就不是父母在幫子女承擔的,往後兩個人能互相扶持才是最重要的
要光登記就好,還是要照禮俗,只要當事人彼此同意,而且自行承擔費用
我是不知道其他人有什麼好耿耿於懷的
父母應該在意的,是「這是不是個好對象,能不能和我家兒子/女兒好好相處」,而不是「這樣結婚,我有沒有面子」吧?!
樣樣都要講面子,才容易成為各種爭執的導火線
婚前就對婚事意見過多的父母(不管是男方的也好,女方的也好),婚後插手的機率也不小
婚前就無法自行和「自己」父母好好溝通的人,婚後要配偶因此委屈的可能性也挺高
ipis5kimo wrote:
樓下的似乎很氣憤呢 !!!
仔細看我的文,我也是支持省錢做法,但是該做的禮俗正常還是要做,
結婚是兩個家族的事情而非兒戲,如果只是登記不宴客不發餅,
那就只是差在一張結婚證書,那對樓主而言為何急著需要這張證書 ???
隨時請兩位朋友當見證人簽名再去戶政事務所簽名登記就可以囉,30分鐘就可以搞定,
當然如果男方或女方家庭的父母親都沒有意見的話當然可以這樣去做,
提醒樓主必須考慮自己與對方父母親的心情以及是否已經考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