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關係到某些整體架構。雙方家庭的感覺。及夫妻婚後的生活觀點。及倆人相愛之程度。如: 若阿慧願意嫁我,那我覺得一千萬,兩千萬的聘金都值得!因為她,本身就是幾千兆兆兆兆兆美元也抵不上的價值!用那麼低的成本能娶到她,那根本比中到千萬統一發票還快樂!(不過聘金給完後,還真的需要中千萬發票才可以過比較一般的小家庭生活‧‧‧ 若她願意一同粗茶淡飯 那更是再好不過。)如果就是手中資金比較有限,對方家也用了很多心力 資源將女兒教育照顧養育到大,倆人也是真心相愛,婚後也是很挺夫家很為夫家,那麼在能力範圍下 給多一些的聘金‧‧‧其實應該也是很合理?過往有一死愛錢的小人,(我身上的第一道骨折就是拜這小人所害),原本她女兒的男朋友看起來也很優!事後還是吹了‧‧‧就因為是很死愛錢 可能硬要跟男方拿的錢太超出常理‧‧‧ 導致這男朋友沒了。下一位嫁了 人品應該也不錯,但是外表或家庭經濟資源完全不如前一位!而且應該是連最基本的聘金也沒拿到!這就是傳說中的偷雞不著蝕把米‧‧‧為什麼我要特地提到這小人!因為我恨這小人!素食便當 wrote:如果是我嫁女兒,打死我都不收聘金!女兒都還沒結婚,就得先矮人一截,當母親的於心何忍?面子跟銀子,有比女兒的尊嚴幸福重要嗎?極厭惡這個爛習俗! 若岳父岳母家 原本就不是有錢人家。三個兒女,一兒兩女。平均三位各自花費六百萬照顧養育。(三位都算是一般狀態,沒什麼公務員或醫生律師背景,一般勞工。)嫁了女兒,正所謂嫁出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勞力用於夫家 或未來的工作薪資累積,用在照顧教育共同的孩子,或許還拿一部份出來補貼房貸‧‧‧(至於房子是誰的名字就不曉得 有可能是共同?有可能丈夫,有可能妻子名下) [而以我這快四十年來在男生界裡面的打滾,以我對男生的瞭解,多數,不管是婚前,或婚後,都不會從一而終!更惡劣者髮妻共同吃苦,累積到一些錢後 有錢就作怪,拋妻棄子的比比皆是‧‧‧真遇到這種爛狀況,那真的又是欲哭無淚。]剩下的一兒,如果剩下的兩部份六百萬(一共1200萬) 用於更努力培育,或許也可以有個不錯的職業?錢賺得多一點點(比勞工賺的多一些),自然對父母能給的資源便變多了!倘若也是孝兒,在他的能力範圍內自然是給更多! [因我看見很多醫生或大老闆都替孩子找家教,所以我會認為用的資源多,對孩子未來的發展比較高!但也不是百分百肯定,還要看孩子本身是否努力 及其天資!]剩下的一兒,天生資質不高,但也勤奮上班(但也不過是薪水不高 又勞力的工作) 工廠上班時受個傷,斷個指,被壓個腳,壓個手,幾乎已經半殘廢‧‧‧ 再求職時沒人要請 因為工作效率不高!一兒兩老窩在家裡 吃老本 越吃越少 越來越窮,三人一同去拾荒‧‧‧(這時搞不好女婿那方面還會嫌到飽)這樣的結局有比較好?若早知是這樣的結局,一般人應會把大部份資源都用於兒子身上‧‧‧至少最後雙親自己還能比較頤養天年。(我是指三兒女都相同飲水思源 感恩圖報的前提下! 但因為女兒已嫁出,夫家總是會有很多名目 想法 或控制權,導致女兒就算想盡心顧自己雙親,也無暇顧及‧‧‧)小弟是男生喔!以我早年對於婚姻的觀點 早年我受傷前是想說存個一千萬 大概就可以交女朋友 再存到一千五,就能考慮結婚! (身為男人,這些不是必須該有的觀點嗎?)手邊有一千多萬了,聘金最高最高也少看見有女方拿超過一百萬的吧?倘若女方也是很好的女孩子!倫家拉把女兒成長到那麼大‧‧‧花的錢不到一百萬嗎?我是用比較公平的角度去看待啦!(其實也不公平,一百萬根本沒辦法將小BABY養到如花似玉的年紀吧‧‧‧)不過受傷後我的計劃就全數停擺!目前應該是正常男性中,全台灣最老的純陽之體!唉‧‧‧
我們家沒有收聘金也沒有附嫁妝的習慣,但我婆婆還是有給我家小聘,說是她以前幫我老公存的錢(畢業後每月都有給她孝親費)…小聘最後納入我自己的帳戶至於請客我們小夫妻是不想,朋友間吃個飯就好,不喜歡亂炸別人……想說公證結婚就可以了,但婆婆說她包太多紅包出去(一包最少都六千起跳),一定要幫我們辦…紅包收入-請客辦桌錢=餘款,我婆婆說她不需要,辦桌是請客請開心的,錢給我們小夫妻使用就好然後我們就把『小聘+結婚餘款』拿去到處旅行了…感謝婆婆即使結婚了,孝親費依然不變,值得的~~~
嫁娶的問題本來就不該用計算是心意要溝通,這本來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不知你的前因後果,所以只能說請加油GuteNachtt wrote:三姑六婆很恐怖..還...(恕刪) 三姑六婆我想應該是不分種族...請問特別指出客家人客家人是怎麼你了呢?
齊爾-D-01 wrote:如果名字在男方下面 ...(恕刪) 房子登記給男方?婚前贈與,要付贈與稅,男方可能要自己出喔!若用買賣的方式,若房子是多年前買的,那你給一千萬現金當聘金-->女方賺到,因為當初買的價格不會是一千萬婚後再給男方或賣給男方,夫妻各有一半的權益,男方佔不到便宜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