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與謊言 wrote:在一起快四年的老公在...(恕刪) 結婚四年多,會召妓的老公,還愛上別人?離婚,怎麼還給他機會哩!召妓是一種習慣,不會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對家庭不負責,將來路還長,肯定會很辛苦!不願離婚,個人選擇,將來發生問題就要一起承擔,因為算是默認老公這種行為。敬告你老公,家裡即使有錢,不該花在這上面,何況舉債幫她脫困,我無法理解?說不定想幫她脫困的人很多,可是她仍舊表現得很可憐,人心難測,做自己該做,能力範圍內的事。
真實與謊言 wrote:在一起快四年的老公在...(恕刪) 嗯....你反問他今天如果他跟別人共享你(拍謝,把你當產品了),他能不能接受~?這道理不難理解~在他說出來的當下,我想他的心與生活重心可能....
yoyomum wrote:我聽你在掰...(恕刪) 樓主想聽到的是就接受小三啊 她做小 老婆做大看…敢提出這種要求ok啊,去看看最近的新聞有個建築公司老闆(x大鵰) 還有王永慶的借鏡 比照辦理先買個房子過戶給大 再買給小 每個月生活費不可少遺產寫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