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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終究是要談到價值嗎?


阿呆徐 wrote:
路過...生米都煮成...(恕刪)


這招很好用,女方肚子一天比一天大
到時岳女比你還急
就廉價出售了~~
收聘金那部分沒甚麼,
但只收聘金不給嫁妝就有點....

只算進的不算出的,
這年頭這種人怎麼越來越多?
阿呆徐 wrote:
大哥你有認真看文章嗎
人家小孩都出生了
要變成指著女兒


對喔..哈哈
不過身為01人一定要掰回來,我是說..再將肚子搞大一次
現在結婚只認“登記制”了,

公證或宴客都不承認是合法的!

兩人找兩個證人去戶政市務所蓋一蓋章,花個數分鐘就是法定夫妻了!

這樣就算結婚了, 沒有很難丫 ……
瞳顏無忌 wrote: 在下以女兒的視野看待這篇版文, 從小...(恕刪)


認同,結婚是二人的事
別因為鳥事心煩

加油
老婆挺你的話就戶政事務所登記辦一辦

我和我老婆就是這樣辦理結婚的

每次和公司的阿姨(50歲以上)聊天,她們都說現在沒有在收聘金
可是到網路上看,事實上就是一堆苦命台灣男人想結婚
結果被岳父岳母那邊開的條件給嚇到退縮

這種懸殊差異是怎麼回事?
難道是阿姨們都嘴上說不收聘金,但是真的談判的時候就另張嘴臉了?
我也覺得先去辨理結婚登記

二個人只要100元

至於婚禮 n年以後有錢在辨

婚後的生活 才是最重要的





haha103920 wrote:
我跟我女朋友最近打算...(恕刪)

人家堅持這樣賣 牙一忍 就買了吧
人家父母辛苦養育女兒20-30年給你當老婆,沒功勞也有苦勞,嫁女兒當然要風風光光,這些錢誰出,當然是要娶的人出,不然誰出,現在你跟人家談什麼感情價值不價值,有問題的是你好不好!

換個角度想,30年後,如果你要嫁女兒,對方小伙子什麼都沒有,就要把你辛苦養育女兒20-30年的女兒帶走,一紙登記結婚就算了,還跟你說感情一定要談到價值嗎?你做何感想?要是我一定扁死他。
ElephantLeg wrote:
人家父母辛苦養育女兒...(恕刪)


別到時您女兒反而幫男友覺得您像是在賣女兒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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