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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那位收iphone6的女孩。

asusquie wrote:
麻煩不要看到黑影就開槍,
人家使用過覺得不適應想賣出,
也與贈送者提過,
當下馬上爆發罵她賤女人。
贈與不就是物品歸他人所有了嗎?...(恕刪)


"賤女人"是贈與者罵的嗎?

--
個人是覺得如果這是像本篇作者說的,有跟贈與方溝通表達不適應想賣
那為何會冒出另一篇跟這篇
不就是溝同不良
然後主角四處抱怨才會有這兩篇自稱"朋友"的人想出頭嗎??

這種贈與不光只是接受了就是妳的這麼簡單
還包含藏在裡面的心意
想賣了對方的贈與物,又沒適當溝通
(理由充分為何對方會抱怨,若是溝通不良為何不馬上退還??分明就是貪啊...)
被罵不意外啊.....


PS.M8換I6,生活還真是奢華啊~~
擷取沒意義
請本人說比較有說服力。
建議樓主可以請妳朋友提告,公然侮辱罪。
送禮本來就是無償餽贈,人家不喜歡要賣要砸也不甘餽贈方的事~

至於人品如何,並沒有法律規範~

另外送iphone6很貴重嗎? 對我來說就像給女友買了一瓶舒跑,女友說不喜歡喝舒跑要拿回便利商店退掉。沒必要為一瓶舒跑(iphone6)罵人吧....

極端的例子就像台大高材生事件,在女友身上花了幾十萬,還去日本玩回來被女方甩了。
女方不領情、無恥、貪心就算了,也沒必要殺人阿~

有人說男友被傷了心....我會跟那男的說:Dont be a fcuking wuss/pussy!
Why so prestigious?
冷靜想想有必要這樣嗎
asusquie wrote:
麻煩不要看到黑影就開...(恕刪)

sobekmax wrote:
已經平息?那上來討拍...(恕刪)


恩阿我也不懂為什麼已經平息的是情竟然在這邊看到!
恩?我送過IP5給某任女友過,關於手機不管鬧如何這本來就是給予問題,
所以我不懂這有什麼好吵的。

2014-10-01 08:57 by sobekmax
義氣?這不是義氣,而是過了的事情並且當事人雙方都已經講合了,有什麼好拿來說嘴的?

2014-10-01 09:29 by 陳在天
2014-10-01 10:06 by sandydy
2014-10-01 10:09 by emba000
問題是賣了嗎?沒有。
並且女方在當下已經有跟男方討論過了,只是存粹因為被罵賤女人PO上FB而已,
賣了再來說這麼多大道理好嗎?
沒賣只是有想法並且基於尊重對方與對方提起到底哪裡不對?

若她今天賣了再來說嘴我也不會回復,誰叫她要賣呢?對吧?
mravip wrote:
"賤女人"是贈與者罵...(恕刪)

恩對的,賤女人是贈與者罵的。
我的話是因為莫名其妙在01板上看到另一篇貼文並且想到前幾天發生的事情,
當下覺得真的很莫名其妙所以特地拍下回文。
另一我位還真事不清楚,但是這東西在女方FB上已經擺了幾天,且是公開的,
所以女方的朋友以及他六千多個粉絲都是看的到的。
首先我想先把事情理清楚一次,
另一篇文章是在9/30號發的,也就是昨天星期二,
但是女方發FB是在9/25號(上周四),
過了五天了人家情侶早就講開了,POFB的原因我也問過了,
女方的回復是"為了一隻手機吵架真的很不值得"

所以說真的我不懂一件事情都過了好幾天,
結果有人自稱女方朋友,
(非男方,連男方如何說詞都不知道,只是上FB截了非常有爭議性的三句話,就把女方說得很像愛錢死好一樣的意義到底在哪裡?並且前提是這隻手機最後壓根沒賣,到底為什麼要為了別人沒犯的錯來指責別人?)
請看清楚另一樓的標題" 身旁友人的男友送她一隻IPHONE6的故事"
所以這篇樓主是男方朋友嗎?並不是。
並且我真的很合理的懷疑那位樓主只是女方粉絲團六千多位的其中一位,
因為當事人說過什麼他都不懂呀!


小敏幼 wrote:
冷靜想想有必要這樣嗎...(恕刪)


現在看來真的沒什麼必要,反正有些人真的只是喜歡捕風捉影,發這篇文我看得滿清楚的。
人家吃麵某些人愛跟著喊燙,所以大約這篇我就發到這邊了,
這給我感覺就像颱風飛機不起飛被民眾罵翻天,一定要死人飛機失事才會閉嘴一樣。
真是托了這些人的福。


perigil wrote:
建議樓主可以請妳朋友...(恕刪)

非常的謝謝您!我會建議本人並且把兩篇文章PO給他的。
願已經過了的事情平息。

特地回覆一下emba000大哥
你可以往那邊貼,因為首先你已經把我當作當事人了,
並且我倒是不太相信"手機沒賣並且兩人講合女方學習使用手機可以造成多大的波動"
如果連這種已經圓滿結束的事情都可以被您炒到上新聞,這才真是厲害呢!

我的發文到這邊,非常感謝各位的批評與指教~
事情已經過了。
喔對了!人家是男女朋友,真是越傳越誇張哈哈
朋友間送禮很正常

男女朋友,親朋好友送禮很正常


一個異性送價值超過兩萬的禮物給人家

司馬昭之心嘛

這個還用講嗎?




有男朋友的人還收這麼貴重的禮物是怎樣?

這女的心態根本有問題啊

還在那邊狡辯.......

不需要我再多說了 大家都社會人士了

心知肚明
是說贈與者到底是不是男友阿我看的霧煞煞的XD

先不管是不是男友拉
基本上人家送我的東西我不會想賣掉耶
(是說我也沒本錢讓人送手機的~~~XDDDDDD)

朋友的意思應該是說女生只是問可不可以賣 不是已經賣了
明明還沒賣卻要受到網友批判實在不公
是嗎~~?(我有裡解正確嗎XD?)

說真的我是覺得拉...
基本上不管送東西的貴重程度還是啥的
如果真的不適用的話說要賣掉其實挺傷人心的
是我的話我也會傷心的(哭哭)

不可否認的是
你朋友的處理方法有疏失~
雖然還沒賣掉不過已經跟對方提了等於傷到對方的心了
如果真的不適用~一開始堅決別收~或是退還給對方讓對方給需要的人即可(也可自用)
有賣掉換現金的心態真的...不太對

當然對方因為這樣罵人賤女人的確也過頭了
傷心歸傷心不過也不可以口出惡言阿~

是說我雖然沒收過貴重的禮物~
不過20初頭時有追求者送過我一束金莎花跟等身大的泰迪熊
原本是不想收的~不過對方說不收他會難過
我還是收下了~~~但是他不知道我對絨毛娃娃過敏阿阿阿~~~~~(迷音:你又沒說)
所以結論是隔了這些年~金莎花早被我吃掉了~等身大泰迪熊依舊原封不動的在透明塑膠袋中XDDD

asusquie wrote:
麻煩不要看到黑影就開...(恕刪)


不想說你討罵~~因為你不是本人

難道這就是現在社會觀念嗎?不管是不是iphone6或其他東西,

禮輕情意重<<雖然iphone6是很貴,這是送禮者的心意,雖然應該也是不安好心

一般就算不要,也會退回去,避免對方表錯心意

asusquie wrote:

另一我位還真事不清楚,但是這東西在女方FB上已經擺了幾天,且是公開的,
所以女方的朋友以及他六千多個粉絲都是看的到的。


六千多個粉絲,真嚇人~搞不好真有記者會報導這件事,這年頭記者都在網上跑新聞,哈~



asusquie wrote:
請看清楚另一樓的標題" 身旁友人的男友送她一隻IPHONE6的故事"
所以這篇樓主是男方朋友嗎?並不是。
並且我真的很合理的懷疑那位樓主只是女方粉絲團六千多位的其中一位,
因為當事人說過什麼他都不懂呀!
現在看來真的沒什麼必要,反正有些人真的只是喜歡捕風捉影,發這篇文我看得滿清楚的。(恕刪)



蠻多人喜歡蓋完一樓就閃人了,引來一堆討論也沒看到樓主回文,身為路人看看笑笑就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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