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y995 wrote:我最後180萬給他,他才恢復理性,但我要求孩子的單獨監護,還有每個月的撫養費10000我等他回應~再來看著辦!!...(恕刪) 偷偷告訴你法官判撫養費最底價是5千孩子在你這一定要得到別擔心他不想給逾期一次沒繳就可到法院申請 強制執行 要求他工作的公司每月扣薪寄撫養費給你這流程我跑過一次
windy995 wrote:錢再賺就好,但是小孩我生的,我有責任有義務要照顧他的生活和他的未來,(恕刪) 對家人的感情比錢要看重,欣賞妳這點。不過,他要買的房產,妳們已是登記一人一半,產權爭議不大。如果妳所述真實,他並沒錢全是跟家長拿,所出的也不多,就目前買房、整修,處理這房子所有的支出,大多也是由妳先支出,支出的比例也是妳最多,他算佔很大便宜了,是要妳把妳那一半產權贈與給他什麼鬼?錢的事情要當下公事公辦,別說妳180萬不要了,沒必要,沒有贈與這回事,他憑什麼?很討厭這種不靠自己努力,腦袋老想著要佔別人便宜,吸人血自己開心自己爽的渣。一兩年吸走兩三百萬,要妳送給他,贈與? 呵,還真好賺,還有有什麼工作,是比騙感情輕鬆又好賺的。
布魯斯威力 wrote:對家人的感情比錢要看...(恕刪) 因為房子的錢是他媽媽給的,而且是直接匯到我戶頭,有登載他媽媽的名字,所以我有證明,就是70萬,我真的覺得我一定要給孩子好的生活環境,給他好的教育,給他好多倍的愛和正確的教養。現在他給我的選項就是1.先以夫妻贈與轉移的方式把我的所有權過給他(婚姻狀態)。2.過戶時他會給我一張180萬的本票。3.離婚後他要支付180萬現金到我戶頭,然後我把本票歸還。他說,必須先辦轉移後他才能辦增貸,然後才能解塗銷我連帶保證人的身分,但我有風險-如果他不一次支付:1.他不支付,我就要持本票去對法院要求處分他的財產。2.問題是財產是銀行的擔保品,所以我不能處分他的房子。3.我只能按月從他的薪資扣除。4.如果他沒工作,我一毛都拿不到。5.這樣我買房子的頭期款就沒有了。另外我還必須避免他有脫產的可能為了避免他把房子過給其他人,我可以去法院申請假扣押,他賣房所得就必須支付我的費用。他現在的說法就是,他不是那種人,我為何不能相信他的說法,可是他連銀行的錢都敢欠了,我可不敢這麼理想的去認為他是個講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