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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不會跟小弟夫妻撕破臉 ,但又保障到媽媽的晚年呢?

sunny1321 wrote:
請教關於遺產分配的問...(恕刪)

在這個現實的社會,錢就是尊嚴!
如果你媽媽沒分到財產,那她在你弟弟的屋簷下日子應該會很難過,
還有另一個方法,你可以將你媽媽接過去一起生活!
rourou13 wrote:
最近家庭中也在搞遺產這檔事,就算遺囑排除你跟你媽的繼承權,但其實還有有法律保障的特留分(你跟你媽)跟夫妻共同財產請求權,你媽可先要求拿走夫妻名下所有財產的1/2,剩下1/2才給大家分。

就算是女兒,只要你不主動提出放棄繼承權,你都可以至少擁有1/2特留分的1/4(4位繼承人),也就是1/8的剩餘財產。

所以,別把遺囑內容當成聖旨,記得領回法律保障你的1/8,還有你媽也可以先搶1/2,這樣湊下來,妳看妳兩個兄弟能拿多少呢

所以說遺囑不管怎麼寫,另一半可拿走夫妻名下所有財產的1/2,剩下1/2給大家分?
可以完全不照遺囑如實分配?

sunny1321 wrote:
請教關於遺產分配的問...(恕刪)


爸爸還在

所以請爸爸改遺囑是最好的方式

若爸爸不改

你可以跟小弟打官司--小弟沒有幫爸爸準備三餐叫他自己去買

以及爸媽的生活費都是你在出

就算打不贏

至少特留份會留給媽媽

你也可以主張特留份

你那份不要的話去信託給媽媽晚年安養用
老一輩的重男輕女真是。。。但現在是否可申請夫妻財產共有?

lilice wrote:
我真心說一句。人還未...(恕刪)



同意。

如果人還沒走就在爭,老爸一個不爽可以在世就辦贈與,到時你跟你媽也分不到

vu84vu wrote:
所以說遺囑不管怎麼寫...(恕刪)


沒有錯,除非有民法1145條的情形。

但是就算有,也需舉證就是了


(民1145)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1.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2.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3.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4.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5.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太囉嗦......
台灣有特留分的制度....
遺書寫遺產全給某子也沒用啦....

所以...總共幾子幾女....???

大弟分百分之十
小弟分百分之九十
你是女的?算一女....
老媽...
一億遺產....

所以....除非有其它婚前財產的情況...
老媽5000萬先拿....

四人再分5000萬...
1人佔90%
3人主張特留分1/4*1/2=1/8
5000萬*1/8=625萬

大弟另外拉出來算...
5000萬*10%=500萬...比特留分少....
應該沒人主張領少不領多....

所以...
大弟,你..都拿625萬
老媽5625萬
小弟3125萬....

對了..前面有人說的對....
人走後...再主張特留分跟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
如果真的牽扯到價值上億的遺產,真的建議您去找個律師比較好,我相信很多網友好心給了不少意見,但可能會好心誤了大事,真的不如趕緊找個有牌律師,民事訴訟跟刑事訴訟差很多的,在民事上別有法官會"主動"替你主持公道的傻傻想法,對你有利的都要第一時間主動去保留,當你還在這po文詢問網友意見的時候,其實已經慢對手一步了,話講的不中聽希望您別介意,祝順心如意!
來~~

有一個東西叫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離婚時可以用,配偶死亡時也可以用.
只要是夫妻法律關係消滅時,都可以拿來用,ex死亡.而且這是一種只有配偶才有的債權.
也就只有你媽媽才能主張的權利.
用法是:你爸爸名下財產淨值和你媽媽名下財產淨值相減之後的餘額,可以先拿走一半.

然後,妳媽媽還能再去跟你爸爸預立的遺囑去參與分配財產.
當然,你爸預立的遺囑要有效而且要不違反特留份規定才行.
意思是遺囑違反特留份規定,則要最少給特留份.


你媽先拿走配偶可以請求的一半財產後,可以申請自遺產總額中減除.

用剩下的一半財產再來全家分:
你+你媽+你弟三個人原本應均分財產各1/3
但遺囑可以變更繼承內容

所以,變成你媽0;你10%,你弟90%
但是
這違反特留份規定
特留份規定是你+你媽和你弟最少可以拿走遺產的1/2
所以,你在特留份有1/6,你媽1/6,你弟1/6
但遺囑裡幾乎都留給你弟了.
所以,你弟可以拿走1-1/6-1/6=2/3
法律保障最低份額

so,原本你弟全可以全拿走的遺囑變成

你弟拿走你爸留下來原始財產全部的2/3*1/2=1/3
你媽原本沒得拿的變成1/2+1/6*1/2=自己算
你可以拿1/6*1/2=自己算

其它不是法律規定事項的法理情,請法官真酌...


剛才發現你還有個小弟!!!算法差不多,你自己弄哦!乖..



小草女孩 wrote:
基本上對於這種財產分...(恕刪)
百年後再來處理~~ 親兄弟明算帳

樓主顧慮的是媽媽將來生活吧 又怕得罪弟弟

但說真的該思考是誰能提供媽媽最佳生活 以你目前老爸來看 一句話"慘"

但不過你老爸 是甘願替兒子做牛做馬 對兒子愚孝至極

甚至說 你老爸夠有錢了 結果自己老婆 還靠你這女兒在奉養 你老爸也夠自私了...

樓主真夠無私的人 真是孝順父母有愛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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