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fang1209 wrote:
現在鬧到網路來攻防戰,樓主也是昨天才註冊的…目的性很明顯!!
我覺得, 為了一些自己很在乎的事, 為了發文章澄清, 而特地去一個從來沒去過的網站註冊, 這樣應該是很正常的事吧.
我看來還是樓主錯比較多, 曖昧在先, 欺騙在後. 朋友就是朋友, 男女朋友就是男女朋友.
當樓主知道對方是這樣的人後, 早該有所決斷了, 而不是還在曖昧欺騙. 到現在那裸男究竟跟樓主是何關係, 依舊不清楚. 反正決定分手, 不重要了. 不過請記取教訓, 否則下一戀情, 歷史會重演, 而且不見得每次都能善了, 尤其當對方付出越多越難善了 (請記住, 想佔點便宜是人性, 但付出要求回報, 也是人性).
我看來, 他不過是在事發之後, 想看看是否能重新來過, 因為他還愛妳, 只要妳能坦承並改變, 他願意與妳重新來過, 現在既然鬧翻了, 個性又不合, 罷了, 彼此不用再連絡, 好聚好散吧.
分分分 wrote:
我想這應該是一種....一廂情願自作多情我做的一切都是因為愛妳之妄想症兼強迫症候群
恩~~~不能同意再多~~~~
昨天無意間轉到一個節目,
有講到一個比喻,好像是某個台灣厘語,我覺得滿貼切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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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走在路上不小心踏到一大坨牛大便。
有兩種處理方式。
第一種,心裡暗罵一聲,走到路旁自認倒楣,
把牛大便清一清,用水把鞋子洗乾淨,然後繼續你的行程。
第二種,大發雷霆,怒不可遏。
為什麼會有牛大便在這裡?
用另外一隻鞋子用力踩牛大便,把怒氣發在牛大便身上,
發了瘋似的搞爛那坨牛大便,
結果把自己搞得全身沾滿牛大便。
當你踩到牛大便,你要當哪一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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