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628 wrote:有夠酸...那是人家的理念, 不需要您的質疑or認同...
您結婚了嗎?交過女朋友了嗎?有沒有分手過?您現在需不需要供奉父母,有沒有車貸,有沒有房貸?
還是您是在現任女友的威脅下寫下誓言?
若您結婚了,或者分手過,或者自己已經開始賺錢了,那麼我真的要向您肅然起敬。
當您知道分手時原來是在幫人養老婆,結婚後理財有多為難,連自己賺錢都存不到錢時,您還能有這樣的雄心壯志,我真的佩服您。
相信分享自身經驗, 大家都歡迎, 如果只是要藉文批判另一性or理念不同的同性, 大家都不樂見...
也望後續網友三思自重!!!
---分格線---
回主題, 現在應該多是雙薪了, 比較好的方法, 應是各拿出一份雙方議好的額度, 當作共同生活費用, 剩餘則自理, 但如果覺得自己實在不會理財, 又或實為一方對理財有其心得, 都交由一方打理也不錯, 其實最重要的是兩人要同心...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chendodo wrote:
如果不是特殊原因.....(恕刪)
實不相瞞,她的負債是她前任男友留給她的(這是她說的)
我工作兩年完全不花也無法幫她還完,
而我的負債有一半是之前貸給我前妻還她利息高的貸款,
她現在還會定期匯給我,但不知道甚麼時候會忘記,
我自己有工作,跟會還有外快可賺,
貸款還清只是時間問題,急也沒有辦法,
不過我女朋友可能為了急於還清,有點不理性了,
最近她公司搬家,不過去的可以有一筆遣散費,
她想拿這筆錢來開早餐店,想說賺錢會比較快,
可是如果作的不好,可能會更慘,加上她想開的地點我又無法去幫忙,搞得快分手了(應該也差不多了).
我是覺得用比例拿出來存在一個公基金帳戶是不錯的idea,我之前也是這樣做,
但是有過一段失敗的婚姻後,加上之前有幾次幾個月都沒收到匯款,
我也是會沒有安全感的.
希望大家分享自己的經驗即可,不要為了不同的理念意見不合,謝謝!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