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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疑惑已解決自刪處理

都送出去了還要討回來?
像個男人好嗎!

iusa22 wrote:
各位大家好,事情是這...(恕刪)

跨謀???!!!瞎咪破銅爛鐵。
送我我都不要喔!....(*^.^*)
就喜歡你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這讓我想起10年前,天堂剛風行的時候..

我有一個朋友(男),身高180,體重目測絕對有破120KG.

他玩遊戲時總是喜歡用女生角色,取女生代號..

我問他:為啥?

他:女生在網路遊戲中很容易得到好處.

果不其然,在遊戲中.一堆男網友搶著要帶"他"練功.或是給一些免錢寶物..
哈哈 送出的東西又要要回 樓主也太可愛了吧
對網路上的女生別太認真啦 除非約得出來又有感覺
但以我的標準 必須睡過才有好禮啦

iusa22 wrote:
各位大家好,事情是這樣的。

我今天在網路遊戲上認識了一個女生,我從一見到她開始就很喜歡她...

但是她始終拒絕我很久,說她會傷害到我,到最後我直接塞一些寶物給他的朋友卸下她的心房。

之後她也接受跟我交往看看(僅網路),有聊過麥克風。

然後,在我半情願她半討借的情況下我送給她些虛擬寶物(價值折合台幣2萬多NT)。

她收我給她的寶物的時候也跟我說"我收了不一定會答應跟你到現實當情侶" 。

然而我有跟他說"要是你把這些寶物賣掉就是要跟我當現實男女友了" 。

但是發展還沒到一個月,他要把我送他的東西賣掉了,我想拿回來,但是女方不肯。

宣稱是我主動送給他的,想請問大家我現在可以該怎麼做呢?

我要是要對他告侵占罪告的成嗎?或者是詐欺罪。

目前完全沒有證據是我借給他的...很想告但是又怕告不成會成了誣告。

還是說這次的事件是我自己色心大發導致促下的錯誤呢?

PS:我目前都完全不知道她住哪叫做甚麼名子,頂多只知道手機號碼,通過電話。
...(恕刪)


成熟一點吧!既然給了虛寶就當作散財了!
給了有下文,就繼續當男女朋友,
給了沒下文,就想告對方侵占。

說坦白的,那您跟新聞事件上,愛不到對方就乾脆殺了對方的恐怖情人,
有什麼差別??倘若您還是如此心態去嘗試與他人交往,
說真的你只會反覆一直受傷而已,得不到別人真心的對待。
有把當初的對話紀錄拍照下來的話,可以去報案試試看。

或是有些遊戲公司可以提供一定時間內的對話資料查詢,打電話去問問看客服吧

iusa22 wrote:
各位大家好,事情是這...(恕刪)


這又不是愛情 你想太多 只是你一廂情愿...........
嚇一嚇對方也爽, 說要去備案就好了

是我的話會跟對方說, 就算告不了她(他)

出個庭大家認識一下也是好的

雖然樓主的行為我不認同, 但是對方這種貪小便宜的心態也令人討厭

給一點教訓是適當的
刪除撤言,抱歉不好意思給大家添了麻煩。
iusa22 wrote:
各位大家好,...(恕刪)
還他就還他了,本來就是他的不是嗎?沒事就算了,何必想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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