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k520 wrote:這間房子在你單身時買的,所以你付房貸是應該的,畢竟這是你個人財產,你老婆沒權力擁有,除非你過給她。...(恕刪) 基本上, 大多都是共同財產制婚後的收入, 拿來付貸款, 也是共同的財產吧
婚後購屋,每月貸款15K;持有人:妻。妻負責:貸款、水、電。夫負責:第四台、網路、各式稅金、生活用品。夫每月給妻10K。薪水各自管、父母各自孝敬、紅白包各自處理。夫妻出遊都是夫出錢,偶爾妻良心發現會帶夫去吃大餐。
bb961 wrote:我的房子貸款也都是我...(恕刪) 如果你老婆只是家管 做家事帶小孩 這些都是領無形的薪水這也算在工作 房貸由你負擔沒問題 家管也是工作如果兩個都在工作 家事淪流 小孩用錢請人帶一起分擔吧
jeffchang8 wrote:那我結婚前已經繳假設兩百萬,她要不要給我一百萬?(我住過或房屋折舊不提)...(恕刪) 共有的財產制下,若真不幸離婚雖然都是你在繳,但你婚前繳的還是你的,婚後繳的原則上是均分的.....至於換大房子也一樣,不管是誰繳貸款,都是均分,但均分前需要扣除婚前財產(就是你婚前繳給小房子的部分)所以,若是擔心離婚後的問題,其實誰繳都一樣,因為婚姻存在的這段時間,原則上所得都是均分的但是,掛誰的名子以及誰有處置權就很重要了,因為可能會遇上惡意脫產以及債務也可能要均分的問題............
lbb507 wrote:我也是一樣,房子車子還有大部分的錢都在老婆名下但是我有一個大絕招,存摺和圖章都歸我保管...(恕刪) >>>真的有事時你保管的東西 , 都可以被作廢>>>>回到 版大的問題版大婚前財產 , 是屬於個人財產今天即使換屋 , 版大應該也是打算登記在個人名下吧?所以除非個人能力可以負擔 , 或願意登記在夫人名下否則就不要想換屋這回事了 , 換了反而徒增困擾
我是個買東西斤斤計較的人, 所以像要花大錢這種事情, 老婆都會讓我出面, 通常我殺起價來都不留情面的.所以買東西的成交率極低, 我的想法是省下的錢就當作老婆出的, 如果成交買便宜了, 那都我出錢也沒有關係!!
樓主夫妻欠缺良好溝通模式老婆的意思就:買不起 不要買而樓主似乎是希望老婆一起繳房貸.這話有傳達到嗎?=========我家是婚前房子各自繳婚後購入2間房頭期款與房貸我繳.一間登記我.一間登記他我是女生老公一家之主~我的都是他的~他養小孩也沒占便宜(小孩多一個負擔多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