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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強的婚姻.供參考..

建議離一離吧
把公主送回城堡XD
別讓公主住一般百姓家

阿肥百貨 wrote:
熱戀時 包容對方的一...(恕刪)


孩子最重要!
為了孩子和自己...
速離才是上策啊!!!!
阿肥百貨 wrote:
沒錯 是男人犯賤 貪圖美色.

自掌嘴五十..鬱卒

會PO文的 最後一根稻草為..鞋櫃20多雙鞋 很多只有穿幾次 還蠻新 都不是 地攤貨.每10天又買一雙新的.
問她為何不穿壞再買..她居然火大的嗆說 她阿姨30多雙鞋 她老公都不管 .問我在管什麼??
而孩子只是把鞋穿壞就被念....
我該再 忍下去嗎

蠻悲哀的,你大概也是考慮到小孩沒了媽媽,其實只顧自己的人,那天你失業或生病,她會照顧你嗎?
如果不會,還是趁小孩不懂事的時候分一分,說不定下一個會更好,就算沒找到適合的,你也不必養一個不做事的食客.
找個理由先斷掉每個月給她的三萬塊,然後開始數落她的懶惰,天天吵,讓她知道你不是好惹的,最好可以把她趕回娘家,後續就看狀況了.
西瓜汁比星巴克好喝 wrote:
為什麼大家都勸離啊 離婚率已經夠高了 結婚是為了離婚嗎 既然都有了小孩 該想的是怎麼救回婚姻 不是只想著解脫吧 當初你是為了什麼娶她的 試著找回當初的心態吧 離婚只是讓小孩成了單親家庭的受害者 你解脫了 小孩是無辜的

不然你提出你的解決方案讓大家參考一下.

阿肥百貨 wrote:
熱戀時 包容對方的一...(恕刪)


為了傳宗接代阿
這是很重要的耶
為了小孩就忍著點吧

老實憨厚 wrote:
為了傳宗接代阿
這是很重要的耶
為了小孩就忍著點吧

你剛好講反了,為了小孩千萬不要忍,你現在忍下來,以後就換你的小孩倒楣.

yeu007 wrote:
不然你提出你的解決方...(恕刪)


各人造業各人擔…
我只是不覺得離婚會更好
當事人想怎樣就怎樣 畢竟我們不是當事人……
這樣看起來你的小孩可能上小學就要煮飯給媽媽吃了
3萬養隻米蟲幹嘛 請保母都還有找 離了八在拖只是被看雖小 吃定你了
跟其他大大建議的一樣
給老婆的3萬不用再給了,用這筆錢找保母或安親班

家裏所有的開銷都是你負責的話
自然沒有所謂要給家用的這個問題
老婆要吃要用要買的,要她自己想辦法

過不了多久她就會回娘家去了
接下來就看你如何跟老婆那一家人談判了
辛苦啊,版主

我建議你硬起來跟她抗爭,整個家都靠你撐,怕什麼呢? 跟她鬧, 把她磨一磨.

有用的,因為我老婆也是很糟糕, 到後來我受不了了, 比她更強勢 , 而且整個家都是我在撐 , 我不想過的那麼痛苦 , 所以我把她機車的個性磨掉很多.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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